中國證券報社評:平穩起步 從嚴監管

2009-10-30 14:35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肖燕

  首批28家創業板公司今日掛牌上市。如何確保創業板推出後平穩運作、處理好規範與發展的關係,是創業板能否發揮自身功能、真正成為創新型企業成長壯大的平臺、實現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實現創業板平穩起步並不容易。作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創業板是一個具有鮮明特色的新市場,與主機板相比在服務對象、準入指標、運作制度和風險特徵等方面有明顯區別。創業板上市公司成長性較強,經營機制更為靈活,經營模式和盈利模式多元化特徵更為突出。同時,此類公司股本規模小,經營不確定性大,抵禦外部風險能力較弱,公司治理基礎相對薄弱,更易出現股價異動,對資訊披露的專業性、準確性和及時性也要求更高。

  這些特點決定了創業板公司上市之後,要實現平穩運作,更需要監管部門深入分析其運作的內在規律和風險因素,採取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監管措施。

  從海外創業板的實踐看,1962年以來,共有39個國家和地區先後設立了75家創業板市場,既有美國NASDAQ、英國AIM、韓國KOSDAQ等市場處於領先行列,也有一些市場流動性差、吸引力低,相比之下不夠成功。總結各創業板市場的成敗,可以發現一些共性因素:一是嚴格的監管體系確保了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二是嚴格的優勝劣汰機制保證了市場的品質,三是充足的上市資源為創業板市場的良性發展創造了較好的外部環境。

  確保創業板平穩起步,必須有嚴格的監管制度。較為成功的創業板市場,雖然其市場門檻不同,上市標準各有高低,有的市場甚至不設定企業盈利的具體指標或不進行具體審核,但是其各項制度要求緊密銜接,構建了較為完整的監管體系,從而實現對上市公司的嚴格監管。如果為了吸引上市資源有意降低上市門檻或是放鬆保薦機構責任,在上市審核和後續監管環節又缺乏配套措施,將導致市場的低品質和低效率,最終走向失敗。

  相比海外市場,我國創業板市場上市資源豐富,有條件設定較高的門檻保證上市公司品質;嚴格的退市制度,也能通過優勝劣汰的機制,在篩選並培育出一批核心企業的同時,讓一些不合格的企業不斷退出市場。監管的難點在於如何促使創業板公司規範運作。

  確保創業板平穩起步,還必須從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出發,促進市場參與各方加強對創業板市場風險的認識、理解和防範。

  投資者是我國資本市場的核心組成部分,創業板市場的成長壯大,離不開廣大投資者的參與和支援,監管部門要在著力強化持續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利用創業板市場的同時,完善投資者保護的長效機制,推動全社會逐步認同、尊重和維護股東權益的市場理念,使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的保護。尤其是要加強投資者教育,讓廣大投資者充分了解創業板企業和創業板市場的特點,通過招股説明書、上市公告書等認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努力提高風險認知水準,審慎評估自身的承受能力,正確認識客觀預期,理性參與創業板。

  只有實現了創業板的平穩起步,才有可能持續提高上市公司的規範運作水準。創業板公司屬於成長型企業,經營模式和盈利能力還有待於時間的檢驗,公司治理基礎相對薄弱。創業板對企業的支援作用不僅僅體現為融資,更重要的是通過上市,提高公司的規範運作水準,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創業板的開板和掛牌交易,是資本市場的重要里程碑,但這只是創業板發揮功能的第一步。只有確保了平穩起步,形成促使資本、資源和其他創新要素向具有競爭力的企業積聚的長效機制,促進一批代表經濟未來發展方向的高科技創新型企業成長,才能真正發展壯大我國創業板市場,才能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更好地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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