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時事  >   熱點聚焦  >   依法整治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  >   滾動播報  >   正文

有償刪帖,如此“口碑”要不得

2015年01月21日 14:11:00 來源:中國法院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北京口碑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口碑公司)等6個公關公司,利用非法有償刪帖牟利,涉案金額高達上千萬元,東方網等幾十余家網站(包括一些主流網站)涉案。數十名嫌疑人中有19人分別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被批捕。(12月5日 新華網)

  網路新媒體的發展,讓資訊傳播的速度、廣度、數量都成幾何級式爆炸增長,大有取代傳統媒體之勢。而在依法治國、保障民主權利的時代背景下,網路輿論更是得以充分發展,對公民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有效行使助益甚巨,尤其近年來在監督公權依法行使、反對官員貪婪腐敗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網路的發達,夾雜了諸多喜憂參半的因素,在便利資訊、保障民主、監督公權的同時,也讓一些單位、個人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生怕一不小心就讓自己的不良資訊“觸網”曝光。一旦有“負面輿情”出現,立刻想到遮掩、刪除甚至“封殺”。這就讓一些非法刪帖公司有機可乘、應運而生,也讓一些網站經營管理者利欲熏心,與“有償刪帖”公司一怕即合。

  同時,伴隨網路虛擬世界的“良莠不齊”,一些謠言、誹謗違法犯罪已成網路“毒瘤”,虛假不實資訊滿天飛,造成了嚴重的現實危害。基於這樣的背景,“兩高”前不久制定出臺了關於懲治網路謠言、誹謗等犯罪的司法解釋。該解釋也明確規定了“有償刪帖”、有償提供發佈資訊等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情形。

  按説,針對網路謠言、誹謗違法犯罪等網路“毒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兩高”新出臺的司法解釋,受害人完全可以通過正當法律途徑維權,包括依法要求網站及時刪除虛假不實貼文,向公安機關舉報乃至提起訴訟等。但礙于現實中網路維權取證難、渠道不暢、費時費力等因素,受害人往往無計可施,有的就轉而求助網路公關公司等。網站經營管理人員,本應恪守職業道德,嚴守網際網路絡經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與司法解釋規定,但在利益面前,也容易失去道德良知,或放任網帖炒作,或待價而沽、刪帖牟利,不求真相,只求渾水摸魚。在虛擬與現實複雜交匯的網際網路江湖裏,在輿論監督與被監督之間,在真相披露與造謠誹謗之間,一些人無比“敏銳”地覓得了重重商機,視法律如兒戲,鋌而走險,鉤織出網路世界環環相扣的灰色利益鏈條。

  以北京“口碑”公司為代表的網路公關公司,借助網路形象行銷的外衣,以網路非法刪帖為手段、以虛假網路交易為掩護,勾結部分仲介和網站工作人員,通過向相關人員行賄的方式,為其客戶提供非法有償刪除負面資訊服務,年非法營業額達到7000萬元之多,生意可謂“興隆”。但這種“有償刪帖”服務,是通過非法經營、違法犯罪牟取暴利、贏得所謂“口碑”,必為人所不齒,遲早要受到法律的嚴肅制裁。這樣的“口碑”,實在是要不得。

  “任何人不能因為自己的過錯而獲得利益”,北京“口碑”等“有償刪帖”公司被依法查處打擊,保障了網際網路依法經營的秩序,也維護了法治的尊嚴。離譜荒誕的網路亂象,再次警醒我們,成熟的網路世界需要法律的有序規範,要將網路的健康良性發展納入法治的軌道。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國際新聞 軍事新聞 科技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王怡然

原稿件來源:中國法院網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