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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向“中國式過馬路”宣戰要從一而終

2013年04月12日 10:48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越來越多城市開始向“中國式過馬路”宣戰。上個月南京、杭州、柳州等多個城市相繼出臺政策進行集中整治,昨日北京亦高調宣佈加入隊伍,將從5月6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對不聽勸阻、帶頭闖紅燈的“中國式過馬路”者進行處罰。 

  在已經開罰的一些城市,處罰過程總是笑與淚並存,出現了各種“神回復”。在浙江金華,一位大姐闖紅燈被警察攔下,她的電動車被扣,隨後便追著警察吐口水,連上前相勸的市民也沒能倖免,該大姐一再表示:“我是農民!”南京市交管部門從4月8日起嚴查“中國式過馬路”行為,但當交警攔下一位大媽時,卻遭到了大媽的“教育”:“人生能有多少個幾百米,要是每天都繞幾百米,那人生的很大一部分時間就被荒廢了!”

  實際上,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處罰規定早已有之,但在“湊夠一撥人就走,與紅綠燈無關”,以及“法不責眾”的慣性下,規定幾乎形同虛設。一些城市公開向慣性宣戰,盡忠盡職,但在各種“神回復”的背後,無疑是國人一種根深蒂固的頑疾——我是農民,素質低,別拿什麼規則不規則跟我説事;繞幾百米多費事,年輕人要學會抄近路,人生才會有價值……大媽很有哲學思想,可惜這麼精明的人卻沒想到,不繞那麼幾百米,一生可能就此過去了。對此,公安部專家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闖紅燈就是違法,不應有任何藉口。

  闖紅燈違法,這當然是正確的。但關鍵在於要把正確的事變成常識,卻絕非容易之事。每天每時每刻每個路口,有多少行人在過馬路,有限的警力真的足以對抗這龐大的群體嗎?人們開始理性地思考這個中國式的頑疾。誠然,酒駕在中國也曾經被稱為中國式頑疾,就在早幾年前,人們甚至都不敢想像,今日酒駕會被吊銷駕照,今日醉駕也會成為一個可以入刑的罪名。沉疴用猛藥,顯然,對於酒駕這記猛藥,用得恰到好處。理論上説,人們應該對整治“中國式過馬路”抱有希望,但現實來看,兩者的難度還不能同日而語。一位一線交警説:“處理一個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一般最長不超過10分鐘,可是要真罰一個違法行人或非機動車,至少得磨半小時嘴皮子。要麼就説沒帶錢,要麼就軟磨硬泡。”執法難度、執法成本都遠超治理酒駕。

  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式過馬路”會否最終遭遇“中國式執法”,虎頭蛇尾、不了了之?這也是人們困惑的問題。果真如此,那麼下次再開展類似的整治活動,人們也不會再相信執法者的耐心與勇氣,反而陷入了惡性迴圈。在中國的語境下,只要不公的事情不是對我一人而發,那便是公平。同樣,處罰了一人卻未處罰另一人,才讓民間情緒更為激動。誠然,文明交通的構建,絕非一朝一夕,有賴於整治行動的常態化,有賴於執法者的嚴格執法,更有賴於交通參與者的自律。但最關鍵的,還是執法者從一而終的堅定,既然挑起了這碼事兒,把頑疾置於宣戰的目標之下,那麼,就真得做出點成績來。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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