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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之妻被公審時 大罵蔣介石是賣國賊

2015年04月17日 09:12:00 來源:華聲線上 字號:       轉發 列印

  汪精衛老婆如何栽在“鄉下女人”手裏?

  1937年,陶希聖與兒子恒生(中)、晉生攝于故宮太和殿。

  “高陶事件”驚心動魄的逃亡之旅

  “高陶事件”是發生在抗日戰爭時期的一個重要歷史事件。其主要人物高宗武、陶希聖在抗戰初期追隨汪精衛鼓吹“和平”運動,並於1938年隨汪精衛出逃河內,其後又參與了籌組汪偽政權,以及與日本人的所謂“和平”談判。在談判過程中,高、陶二人逐漸認識到日本人的最終目的是企圖滅亡中國、汪精衛的所謂“和平”運動就是徹底的投降與賣國。於是,在 1940年1月3日,高、陶二人逃離上海,抵達香港,並以二人名義在香港《大公報》揭露汪日密約《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及其附件,給還留在抗戰陣營中的那些悲觀動搖分子以深刻的警示:求和之路,就是死路!

  本書作者陶恒生係陶希聖之子。他在書中把文獻資料、口述歷史與自己的親身見聞結合起來,將整個“高陶事件”的來龍去脈盡可能清晰地展現出來,並通過自己少年時代的親身經歷,為我們描繪了抗戰時期作者一家人的顛沛流離與悲歡離合。

  1939年8月,日本扶持汪精衛在上海召開所謂“國民黨六大”。重慶方面隨即發佈通緝令,而陶希聖的名字卻被蔣介石從通緝令中親自勾掉,致使汪精衛及日本人對他大為猜疑。同時,在所謂的“和平”談判過程中,高宗武、陶希聖的抵制態度,更把自身置於危險境地。

  10月20日,陶希聖在寫給女兒琴薰的家信中表示:“我自投到山窮水盡的境地,又不肯作山窮水盡的想頭。”陶妻萬冰如從信中判斷,陶希聖已有脫離上海的打算。11月25日,她果斷決定,帶著5個兒女前往上海。用陶琴薰在《我家脫險的前後》一文中的話説,“我們便決定將全家大小6口性命搬到上海換父親出來。”

  萬冰如抵達上海後,立即在法租界環龍路租下一幢房子,為住在愚園路汪公館裏形同軟禁的陶希聖提供了搬出汪公館的合理藉口。12月26日,談判結束,雙方決定於30日正式簽字。陶希聖當晚回到家裏,萬冰如警告説:“我把全家的生命帶來住在上海替你,你走。如果走不出去,我們夫婦一同死在這裡。如果你簽字,我就打死你。”已經接近精神崩潰的陶希聖稱病不起,躲過了簽字儀式。

  1940年1月3日,高宗武、陶希聖在杜月笙、萬墨林的秘密安排下逃離上海,兩天后抵達香港。1月12日,已經購買13日船票準備帶領5名子女冒險離開的萬冰如,得知自己和家人已經失去行動自由,只好請求與汪精衛、陳璧君夫婦見面。關於這次會見,萬冰如在晚年自述中是這樣介紹的:

  汪問:“你自己去,能勸希聖回來嗎?”

  我答:“他可以回來,但有幾件事要説明白。”

  汪問:“什麼條件,我都可以答應。只要他回來。”

  ……

  我説道:“事不宜遲,我自己去勸他回上海。若是遲一兩天,他在香港説一句話出來,就收不回,我去也無用。”

  汪説:“我派你去香港。”他返身上樓,拿2000元送給我。

  汪夫人問:“你怎樣去法?”

  我答:“帶兩個小孩一同去。3個大孩子,還在這裡上學。另外帶一個學生去。”

  這一下子陳璧君也放心,她説道:“你的大孩子,我照應他們。你放心去,趕快同希聖一道回上海。”我起身告辭,汪氏夫婦送我到大門口。

  1月13日,萬冰如帶著晉生、范生,由高宗武的學生曾資生陪同,到碼頭搭船,留下來充當人質的3個大孩子琴薰、泰來、恒生到碼頭相送。18歲的琴薰站在碼頭大哭,萬冰如在船上扶著欄杆對哭。

  萬冰如抵達香港後,陶希聖立刻發電報給汪精衛,告以“希聖即可偕返上海”。汪精衛和陳璧君以為陶希聖回心轉意,對他的三個孩子看管不嚴。在杜月笙的代表萬墨林的策劃下,將陶的三個孩子秘密送上義大利郵輪。

  就在陶家兄妹登上輪船的同一天,由高宗武、陶希聖聯名的函,連同《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及其附件的原文照片,在香港《大公報》及國內各大報刊公開見報。汪精衛驚慌失措,陳璧君更是失聲稱自己栽在一個“鄉下女人”手裏。

  (摘編自《高陶事件始末》)

  求和之路,就是死路

  八年抗戰是一段可歌可泣的歷史,實為我5000年中華民族史所未嘗有的。而在這一戰爭最慘烈階段,汪精衛經過長期與敵國暗相勾結,忽然背叛祖國,投向敵人。可是想不到,汪氏叛國經年,在賣身投敵的最高潮期,與敵寇正在秘密簽署賣國賣身條約的前夕,他的親信高宗武、陶希聖二人,不齒于汪氏的賣國行為,竟不約而同地冒全家伏誅之巨險,秘密逃往香港,將汪日密約公佈,使舉世為之譁然,合族為之切齒。蓋汪氏此一賣國賣身之規模,亦史無前例。雖石敬塘、張邦昌、秦檜之流,亦不願為之也。

  我全民族在抗倭戰爭中,那股拼命的精神,是非身歷其境的過來人,所能想像于萬一也。這實在是當年日寇侵華,太狂妄、太無理,所激發出來的敵愾之氣,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抗戰八年,説穿了就靠這股氣維持下去的。

  汪精衛不是個笨人。據説,汪氏于1939年12月30日,在簽署其《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的賣國密約時,曾潸然淚下地説:“他們要我簽,就簽罷。中國不是我們幾個人賣得了的。”這話也是大家要説的“老實話”。汪氏知道他這一簽署行動是“賣國”。但是他也知道,中國之大,也不是幾個甘心做漢奸的人,可以“賣得了的”。但是他一失足成千古恨。既犯之後無法回頭,就遺臭萬年了。

  我也記得,當年報上所載,那位原來頗有點名氣的“前北大教授”梅思平,最後被牽上法場槍決時,那種恐懼和癱瘓的樣子,真令人不忍卒讀。梅思平、周佛海,都是陶希聖一手介紹給汪精衛的。所幸陶氏有一位極重民族大義的夫人,和兩個在抗日愛國的情緒鼓舞之下的青年子女如琴薰、泰來者。他們堅決反對他做漢奸,終於把感情用事、優柔寡斷的另一位“北大教授”的爸爸,從火坑裏搶救出來。終能名節雙全,是如何的難得。

  (唐德剛/文,摘編自《高陶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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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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