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5日,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屆滿5週年。從1979年大陸方面發出倡議到2009年陸資開放赴臺和兩岸空運定期航班開通,30年間,兩岸“三通”走過漫長而艱辛的歷程。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首倡兩岸“雙方儘快實現通航通郵”,“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其後,大陸有關部門先後發表談話,表示隨時準備和臺灣有關方面就兩岸通郵、通航、通商問題進行協商,併為兩岸“三通”提供一切方便。
同年,大陸方面正式開辦對臺平信、掛號信函、電報和電話業務。
1979年後,大陸方面對臺灣産品開放市場,並給予免稅、減稅等優惠措施。
1988年7月,國務院頒布《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
1989年,兩岸郵件總包互相直封並經香港轉運,臺灣方面通過第三地開通對大陸電報和電話業務。
1993年4月,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岸郵政部門正式互辦掛號函件業務。
1994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1996年,中國電信與臺灣中華電信建立兩岸直接電信業務關係。
1997年4月,福州、廈門和高雄間的海上試點直航開始運作。
1998年3月,兩岸定期集裝箱班輪航線開通,運輸兩岸貨物的船舶經第三地換單不換船航行兩岸港口。
1999年12月,國務院制定《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
2001年初,金門、馬祖與福建沿海地區的海上客、貨運航線開通,俗稱“小三通”。
2003年春節期間,為便利臺商返鄉過年,大陸方面批准臺灣6家航空公司共16架次包機,從臺北、高雄經停港澳至上海往返接送臺商。這是1949年後臺灣民航客機首次循正常途徑停降大陸機場。
2005年,兩岸航空公司首次共同參與春節包機,航班實現雙向對飛,不必降落港澳但須繞經香港飛行情報區。
2006年上半年,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與臺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達成共識並做出框架性安排,將春節包機擴大到節日包機。
2008年6月,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當年7月4日,兩岸週末包機正式實施。
2008年11月,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根據協議,兩岸將開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使客運包機常態化並開通貨運包機,相互開放主要港口進行海運直航,並實現直接通郵。
2008年12月15日,兩岸海運直航、空運直航、直接通郵正式啟動。
2009年4月,海協會與海基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並就大陸資本赴臺投資事宜達成原則共識。當年6月30日,臺灣方面宣佈開放大陸企業赴臺投資;8月31日,兩岸空運定期航班啟動。至此,儘管還不能完全滿足兩岸大交流、大合作的新形勢的需要,但兩岸全面、雙向、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基本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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