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兩三百平方米的超大戶型,既不“經濟”,也不“適用”,由此,我們不禁要問,如此“豪華”的經適房,到底為誰而建?是在“經濟”誰、“適用”誰?
“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産”,建起房子來也不例外。據11月17日《法制日報》報道,2009年初,安徽安慶市在集賢北苑和紅旗小區集中新建了419套經濟適用房,可近日一些準備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市民卻發現,已建的341套房子中沒有一套的面積低於90㎡,其中,面積超過150㎡的有數十套,面積最大的甚至達到了205.69㎡。
國務院于2007年8月發佈的《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要求,經濟適用住房套型標準根據經濟發展水準和群眾生活水準,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可安慶市這批經濟適用房,已建的341套房子面積無一低於90㎡,甚至有205.69㎡的超大戶型,規定中的“60平方米左右”竟然被“左右”了三倍以上,其“頂風作案”的勇氣真是讓人刮目相看。無獨有偶,2007年的時候,西安市經濟適用房項目“中華世紀城”就曾變身為“公務員豪宅”,其中四棟逾150套“經濟適用房”面積均在170~300平方米左右。
經濟適用房,本應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既要售價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也須在面積設定和建築標準上強調實用效果。可兩三百平方米的超大戶型,既不“經濟”,也不“適用”,由此,我們不禁要問,如此“豪華”的經適房,到底為誰而建?是在“經濟”誰、“適用”誰?
以安慶市這批經適房為例,就因為面積超大而無人問津,可開發商自有招數,向安徽華茂集團“拋繡球”,將本應通過資格審核才能出售的經適房賣給其集團職工數十套。而與此同時,很多中低收入者卻望房興嘆:“我們根本買不起。”本來旨在保障中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經適房,卻異化為“近水樓臺”者的福利。
其實,安慶市有關部門也曾因這批經適房面積超大違反有關規定而提出修改建築設計方案,但安慶市房地産管理局、國土資源局、城市規劃局等六部門卻行文上報安慶市政府,建議不變動設計方案,理由是變動設計方案的成本很高,會轉嫁到購房戶身上。貌似是“體貼”購房戶,可對很多購房戶而言,“不變動”的結果卻是連成本轉嫁的機會都沒有了——買不起。從超大戶型的設計方案到“不變動”的建議,我們有理由據此懷疑,有關方面也許一開始就沒打算讓這批經適房既“經濟”又“適用”,或者,一開始就對這批經適房會“經濟適用”誰心領神會。
原本,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就比較薄弱。前不久,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的調研報告顯示,中央預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截至今年8月底僅完成投資394.9億元,完成率僅為23.6%。房源不足,自然“保障”乏力。
即便是大打折扣的經適房建設中,也是亂象紛呈:從之前就飽受非議的“開著寶馬買經適房”現象到今年的鄭州經濟適用房土地違規建別墅、武漢經適房搖出“六連號”等事件,經濟適用房無疑陷入了為誰而建的尷尬。分房搖號卻弄虛作假、買房不住而違規出租、改變地塊用途違規建別墅、建好經適房“團售”給某些單位……經適房本為針對中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可這些暗箱操作、尋租現象又在保障誰的住房?果真是那些苦苦籌錢排隊申請的中低收入者嗎?
看來,作為保障性住房的經適房,要把保障對象的精準度先“保障”了。 (薛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