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法規已出臺14個,尚有15個正在加緊制定之中
引起熱議的《公務員考核規定》不是新出臺的
公務員法規體系力爭2010年建成
“目前已經出臺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9個公務員配套法規,加上2006年公務員法實施方案中的《公務員範圍規定》、《公務員登記實施辦法》等5個規定,目前已有14個配套法規頒布實施。”今天,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現在尚有涉及公務員辭職辭退、聘任制公務員等15個配套法規仍在加緊制定過程中,整個公務員法規體系將力爭在2010年制定完備。
12月2日,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上同時出現三則“新”的試行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這三個“新”規定頓時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這兩天,各種即時報道、解讀、評論等蜂擁而起,與剛剛結束不久的新一輪中央及其直屬機關公務員考錄筆試遙相呼應。
“實際上,這些根本不是新出臺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分析,也許是因為這些配套規定頒布的時間長了,生效的日期也被淡忘了,還有相關媒體稱這三個規定“並於即日起生效實施”,更是一種誤讀,誤導了公眾。
記者發現,《公務員考核規定》早在2007年1月4日就已頒布實施,而《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也是分別於今年1月4日、6月27日頒布實施的。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解釋,之所以選擇此時在其官方網站發佈這三個規定,僅僅是因為國家公務員局剛成立不久,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該局將逐步在其網頁上發佈相關法規與文件,方便社會查閱,“今後這樣的發佈還會很多,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情況。”
公務員法是幹部人事工作具有總章程性質的第一部法律,在幹部人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據了解,一些仍在制定之中的公務員法配套法規目前正在抓緊試點,有關部門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抓緊起草制定出臺。 (記者盛若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