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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對經濟適用房有“三大”方面的期盼

時間:2008-01-18 11:23  來源:經濟參考報

  老百姓對經濟適用房有“三大”方面的期盼:增加房源 完善管理 方便實用

  新年新居新期盼。

  前不久,江西省九江市中心城區2007年度第三批經濟適用住房暨廉租房公開搖號在該市圖書館舉行。在市監察局兩名監督員的監督下和兩名公證人員的全程公證下,直接搖號産生1059個中簽家庭和對應房號。圖為一位市民在期盼著自己搖中經濟適用房號碼。新華社記者:章武 攝

  烏魯木齊計劃三年建成26000套“解困房”。從2008年開始,烏魯木齊市政府計劃每年拿出1.03億元,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烏魯木齊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1月2日,兩位小朋友從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一處新建的經濟適用房旁走過。新華社記者:趙戈 攝

  編者按:2007年可謂是“住房保障政策年”,而今年則將是經濟適用房大量推向市場的兌現年。為此,接受記者採訪的消費者對經濟適用房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和期待,他們認為經濟適用房應該在增加房源、完善管理、方便實用等三大方面讓老百姓更加滿意。

  消費者呼籲經濟適用房更“實用”

  “我聽説現在政策對經濟適用房的面積進行了嚴格的限制,那麼我現在最關心的是房子會不會比以往增多,拿號會不會比以前容易。雖然價格很便宜,但如果拿不到號的話,還是解決不了我的實際問題,我希望政府能夠不斷加大供給力度,提供更多的經濟適用房。”在某網路公司工作的崔先生對記者説。

  和崔先生的觀點相似,在北京某出版社工作的李小姐對記者説,我最關心的是經濟適用房能不能夠真正地分配到急需這部分房源來解決住房問題的消費者手中。以前,很多開著賓士和寶馬的購房人都能夠買到經濟適用房,而且都是面積特別大的,我覺得這特別不合理,實際上讓富人嘗到了甜頭,但中低收入家庭並沒有真正的受益。我希望政府能夠從嚴把關,讓經濟實用房更加“實用”,這種“實用”不僅要體現在價格上,更應該體現在分配對象上,讓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對此,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北京劉先生也深有感觸,他説,我覺得經濟適用房應該建在交通比較便利的地方,目前很多的經濟適用房越建越遠,交通很不方便。雖然價格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也要充分考慮購買人群的出行成本問題,我住在回龍觀小區,每次到市區都需要換幾次車,而且需要花費兩個多小時,有時甚者更長,真的是很不方便。

  除了交通出行方面的考慮外,記者發現,部分消費者對經濟適用房的品質也提出了要求。深圳某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策劃部劉先生説,目前,經濟適用房存在一個系統問題——量少、難買、操作不規範等問題,如果經濟適用房能夠形成規模,將很大程度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難題。他表示,經濟適用房雖然價格較商品房便宜很多,但不應該在品質上打折扣。建議相關部門在建設經濟適用房時,在戶型設計、朝向以及位置等多方面予以綜合考慮,在滿足最基本居住功能的同時,也應該考慮到舒適的功能,不能將廉價的房子就和低品質的房子劃等號。

  實施中多重問題尚待解決

  儘管經濟適用房“新政”對規範經濟適用房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但專家認為,當前經濟適用房在實施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應該加以重視。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汪利娜認為,首先,經濟適用房供給逐年下降,調控與保障功能有限。她説,經濟適用房作為政府干預住宅市場的一項重要政策工具,無論是對低收入群體實施特殊保障,還是對中低收入群體實施普遍保障,其基本原則就是對市場的“拾遺補缺”。特別是近幾年,房價上漲過快、城市拆遷規模過大、大戶型高檔房越建越多,百姓對經濟適用房的需求增加,但自2002年土地新政對商業性用地實施“招、拍、挂”以來,許多地方政府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不願意增加經濟適用房的供給,導致其投資規模、開工、竣工和銷售量均呈下降趨勢,這大大削弱上政府優化結構、平抑價格和調控住宅市場的能力,也削弱經濟適用房的保障功能。

  其次,保障對象不清,具體措施不到位。汪利娜説,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扶持的、有償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它的銷售對象、建築標準、銷售價格、分配方式、銷後上市交易等應區別於市場上的商品。然而,以往在政策實施中卻沒有詳細、具體的操作規範。例如,銷售對象過泛,似乎全社會80%的中低收入居民、有房沒房的、自住的投資的都可享受經濟適用房,混淆了商品房與保障房的界線、市場與政府職能。結果使經濟適用房成了投機炒作的對象,還“讓富人佔了窮人的便宜”。

  專家支招經濟適用房建設

  對於經濟適用房應該如何建設、分配,專家也給出了具體建議。他們認為,政府應依據變化的市場需求,特別是在房價高的大中城市,加大經濟適用房的供給,動態把握其供給規模,使之成為政府調控市場、優化結構、平抑價格的一個抓手。

  同時,應嚴格限定建築標準和購買對象。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在於能否通過個人徵信、産權登記、社區服務體系等準確把握購房者住房現狀,是否是第一次置業、購房自住、家庭資産等基礎資訊,讓真正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中偏上除外)可以在政策的扶持下改善住房條件。

  他們還建議,變經濟適用房“只售不租”為“租售並舉”,政府應自建或通過政策優惠引導房地産企業和房地産信託投資基金興建中低價位租賃住房,包括青年公寓、老年公寓、農民工公寓等,以彌補市場缺陷,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此外,應嚴格限制政府部門、壟斷行業和單位的自建房分房等非市場化行為,任何單位將行政劃撥土地轉為居住用地時,應按市場價格補交土地出讓金和土地增值稅,因為土地是全民所有,少數人的無償佔有,低價佔有,其實是侵佔了全體國民的福利。(記者:李佳鵬 實習生:張春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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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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