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成立伊始,就印上了濃厚的美國色彩。行長是美國人,多數高級職員來自美歐等國。銀行的治理結構也是按美國公司法建立起來的治理結構。最大的股東是美國;唯一享有否決權的國家是美國;銀行貸款流向符合美國價值。利用世行項目獲利的是美歐等國。世界銀行已經變成了美歐等發達國家全球治理的政治、外交工具。
控制份額分配確保美國利益
世行的治理結構類似于股份有限公司,成員國都是股東,都有投票權,但世行實行的不是一國一票制,而是加權表決制。因此,誰的投票權數多,誰的地位就高,影響力就大。
世行成立之前,美國主導設計了各成員國在世行的投票權數,勾畫出各成員國在世行的相對地位,從而確保美國利益,凸顯美國意志。
懷特最初設計的是混合加權方式:每個成員國都享有100票的基本票,份額票為每100萬美元一票。基本票相當於1億美元。這一方案較能平衡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但沒有獲得美國政府的認可。美國提出了250票的基本票,份額票為每10萬美元一票的替代方案。基本票相當於2500萬美元。目的是提高份額票在總票數中的比例,降低基本票的比例。該方案雖遭發展中國家反對,但在美國力挺下獲得通過。發展中國家窮,分配不到多少份額票,也無力購買更多的份額票,致使基本票在總票數中的比例逐年下降,由最初的11%左右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這相對於份額票已微不足道,弱化了發展中國家在世行的影響力。
在份額票的分配上,更體現美國意志。成員國的投票權大小主要由份額票多少決定。認購的份額越多,份額票就越多,投票權就越大。雖然成員國可以選擇不認購份額,但成員國也不能選擇無限認購份額。每個成員國的份額數均是世行分配的結果,分配多少,認購多少。如何分配份額就成了世行長期博弈的焦點。無疑,美國主導了份額分配。
世行的會員國分兩種:一種是創始會員國;一種是其他會員國。《世界銀行協定》規定了創始國認繳股份的最低額,其他會員國應認繳的最低額由世行決定,但《世界銀行協定》並沒有規定成員國認繳股份的具體計算方法,目的也是便於美國等國通過份額分配來達到掌控世行的目的。
對於創始會員國的份額分配,在臺前,設計了佈雷頓森林公式,確定了以成員國認繳股金的能力、成員國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資金的需求和成員國在國際經濟中的地位三個指標分配份額,以示公平;在幕後,美國則開始充分的政治運作,通過私下交易,最終實現了份額分配向美國及其盟國傾斜。表面上,各國份額是用佈雷頓森林公式計算得出,實際上是幕後的量身定制。美國自然成了世行最大股東,是唯一擁有否決權的國家。
其他會員國份額的分配以及後來世行的增資擴股,均由世界銀行決定,即主要由美國決定。份額分配雖會考慮到其他會員國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這一因素,但更多的是政治利益考量。由於美國在世行中的先佔優勢及大股東地位,使得世行的份額分配改革都預設了不削弱美國對世行的控制、不損害美國利益的前提,公平分配份額無從談起。
世界政治經濟版圖正在發生巨大變化,經濟重心正由美歐移向東亞,世行的份額分配也應反映這種變化。而改變美國獨家享有否決權的格局是世行實現公正分配份額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