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10日召開內閣會議通過了《石油儲備法》等修正案,在吸取東日本大地震後燃料嚴重不足的教訓基礎上,增加了燃料穩定供應對策等內容。修正案要求各石油公司有義務參與“災害應對計劃”的共同制定工作,利用煉油廠和油罐車等提供合作,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將汽油等迅速送往災區。
日本政府計劃在2012年度將全國分成約10個等級的區域。此外還增加新規定,允許動用旨在應對海外供應不足的國家石油儲備,用來處理國內災害。對於目前大多直接貯藏原油的儲備方式也將重新研究,力爭分區域儲備均相當於4天消耗量的汽油、柴油和煤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