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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強徵“碳稅”于法于理無據 26國將共同抵制

時間:2012-02-09 09:18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趙乃育作(中新社發)

  據報道,中國、美國、俄羅斯及印度等26個國家將於2月21日在莫斯科召開會議,共同商議應對歐盟航空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對策。以上各國均表示,歐盟單方面從2012年1月起開始向所有在歐盟境內起降的飛機強徵碳稅的政策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而歐盟方面態度依舊強硬,稱不會做出讓步,不會放棄向航空公司徵收碳稅,所有在歐盟運營的航空公司必須遵守該法律。歐盟強徵航空碳稅是否合理合法?我們應當如何應對?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上升到貿易戰概率小

  根據國務院授權,中國民用航空局于近日向各航空公司發出指令,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禁止各運輸航空公司以此為由提高運價或增加收費項目。對此,歐盟官員堅稱,中國各航空公司必須支付碳排放稅。

  而中航協負責人日前表示,既然中方已在政府層面發出聲明,中航協、中國航企將堅持一貫立場,抗稅到底。多家中國航企也承諾,不會繳納碳稅。

  “不參加歐盟碳市場交易,不向歐盟管理成員國提交監測計劃,不與歐盟談判優惠條件。”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稱,中航協要求中國航企採取“三不”政策。

  對於會否爆發貿易戰的擔憂,有關專家表示,有關碳稅的爭端在加劇,但上升到貿易戰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在目前歐洲需要錢的情況下。

  對發展中國家更不公平

  其實,歐盟強徵航空碳稅已經違反了相關國際法規。

  南京航空航太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段進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首先,歐盟的做法違反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關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的帶有區別責任的原則。歐盟單方面徵收碳稅不公平,尤其是按照過往的排放量分配免費的排放配額,對發展中國家更不公平。由於歐盟在低碳技術領域佔據世界領先地位,況且其航空公司原來飛的航線比較多,排放的廢氣也比較多,免費的碳排配額就越多,而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起步晚,原來飛的少,排放也少,得到的免費配額就很少,這對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航企顯然帶有不合理性。其次,歐盟有關規定也違反了1944年芝加哥公約關於主權原則、領空限制和非歧視原則以及禁止對燃油徵收稅收等規定。再次,歐盟徵收的碳稅實際上是‘碳壁壘’,以‘減排’為名來阻止其他國家進入它的市場,來保護它的企業,這也不符合WTO的原則。”

  業內人士還認為,強徵航空碳稅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中航協秘書長魏振中表示,歐盟的這一違法減排措施,將為航空公司增加額外的、對減少航空排放沒有幫助的成本,減少航空公司用於降低碳排放量新技術的資金,這是航空公司所無法接受的。此外,這也不是直接的減排手段,沒有對節能減排産生直接的效果,對於真正促進全球的節能減排沒有任何積極的意義,它只是強加給航空公司的財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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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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