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媒體近日報道,美國得克薩斯州即將通過一部新法,允許該州38所公立的大專院校的學生和老師在校園中帶槍,也就是説在這些學院就讀的近50萬學生可以持槍上學。
這並非毫無徵兆。早在2008年,得州州長裏克 巴裏就公開支援該州一學區允許教職員工帶槍進校園的決定;得州在去年3月通過一項允許民眾帶槍上班法案之後,就在積極地醞釀允許學生帶槍上學的法案;不到一年,這法案不僅成形而且被認為很可能獲得通過。
如果法案獲得通過,得州將是繼猶他州後第二個通過類似法律的州。支援該法案的人稱,這是預防校園槍擊慘案發生的唯一方案。然而反對者稱,“槍械不屬於課堂,校園內超低暴力犯罪率已經證明,禁止配槍政策是成功的”,並稱只有四分之一的得州民眾和15%的學生支援該法。
堪稱美國史上最嚴重的2007年弗吉尼亞理工學院槍擊慘案發生以來,“如何有效阻止校園槍擊案”一直是社會熱議的話題。由於美國憲法保證了公民持槍的權利,因此美國國會曾經在全國範圍內禁止槍支在校園出現,遭到美國最高法院的反對。其中一個爭議最大的話題就是是否允許師生在校園中持槍。贊同者認為,在發生類似弗吉尼亞理工學院槍擊案時,如果教師或者學生有槍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