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的“狐狸尾巴”露出來後,他心存僥倖,把辦案的經驗用來“抹事”,聰明反被聰明誤
杜敏在擔任昆明市公安局長、昆明市政法委書記、雲南警官學院黨委書記、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中秋、春節等時機,大肆收受他人所送禮金共計人民幣143.44萬元。面對送禮之人,杜敏從心慌到不慌,從不自然到順其自然,到後來幾乎是來者不拒,表面上客氣一下,就心安理得地如數“笑納”。在送禮金的人員中,有27人為他在公安系統的下屬。
黨的十八大之後,在中央和省委、省紀委三令五申的情況下,在正風反腐的高壓態勢下,杜敏還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繼續收受禮金16萬元,完全喪失了黨性。
執紀人員介紹,杜敏在公安和政法系統工作40多年,既擔任過公安、政法部門的主要領導,又長期分管刑偵工作,查辦過多起案件,反偵察、反訊問能力很強。在進行違紀違法活動時,小心謹慎、行事週密,步步設防、行為隱蔽。
2015年,雲南省紀委對杜敏進行談話,敦促其如實向組織説清問題。杜敏卻矢口否認自己存在違紀問題。更為惡劣的是,當他預感到組織可能會對其展開調查時,與相關人員統一口徑、偽造合同和相關憑證,掩蓋違紀行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
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杜敏違規參加某大學EMBA培訓,雲南某老闆張某為感謝杜敏幫其協調事情,代杜敏支付往返機票和住宿費用共14.3萬元。為逃避組織調查,杜敏召集其弟和張某商量對策、統一口徑。經3人商定,由杜敏兒子杜某送一批酒水給張某,把送酒水的日期提前,採取簽訂虛假合同等手段,掩蓋杜敏受賄14.3萬元的事實。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三人精心設計的“妙計”,不但沒讓杜敏矇混過關,反而將違紀事實“越描越黑”,最終難逃查處。
“想想自己墮落的整個過程,是自己用錢一步一步地將進入牢房的道路鋪平的。這完全是自負、不嚴謹和敬畏之心缺失所致的結果。回過頭來看看是那麼幼稚可笑,又是那麼可悲可恥。”落馬後,杜敏懺悔説。
為政不貪,頭頂藍天;為政不廉,利劍高懸。“杜敏因底線失守墜入腐敗深淵,因腐敗而玷污了本該引以為傲的人生,觸碰了帶電的高壓線,不僅沒能‘平安著陸’,反而身敗名裂。在他身上,有太多容易被蒼蠅‘叮’的‘縫’:交友不慎、不學法紀、心無敬畏、私欲膨脹、心存僥倖,等等,任何一點,都足以讓黨員幹部引以為戒。”執紀人員説。(雲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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