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赴之“約”
去年年底,我辦理了一起校園聚眾鬥毆案,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校學生,放學後與人約架,導致4人輕微傷。
小陽是我提審的第一個嫌疑人。在訊問室,矮小的他耷拉著腦袋,跟在他爸爸後面,對我的提問有問必答。問他為何打架,他説:“小帥喊我去的,如果不去,我怕他以後在學校報復我。”我心裏一怔:這不是校園欺淩嗎?
帶著疑問,我提審了17歲的小帥,一米八的個子,很壯實,言談舉止中已經有了較重江湖氣。交談間我發現,他對武力比較推崇,喜歡玩逆戰、穿越火線等網路暴力遊戲,法治觀念淡薄。在他看來,同學間打架很正常,壓根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當我告訴他其行為已涉嫌聚眾鬥毆罪可能被判刑時,他眼裏流露出恐懼和後悔。
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品格調查過程中,我們走訪了小帥所在的學校、社區和鄰居,發現小帥所在學校一定程度存在校園欺淩。小帥班主任稱早料到他會出事,他在學校就是個小霸王,對同學輕則辱罵,重則拳打腳踢,而被小帥糾集去打架的那些學生,平時對小帥都是言聽計從,不敢反抗。
“我們也勸過小帥爸媽,讓他們多管管孩子。”社區大媽説,“他們離婚後,一次都沒回來看過孩子。孩子跟著爺爺奶奶,他們年紀大了,管不了。”
“也是個可憐孩子。”小帥鄰居大爺説,“孩子本來非常聽話,但從他父母離婚後,就再也沒人管他,父母偶爾來管他也是對他挑三揀四、非打即罵,所以這孩子就喜歡去網吧,結交了些不三不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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