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種公交車上的突發疾病多半是心腦血管疾病,不能輕易地碰他或者搶救的過程中有顛簸,都很容易出事情,以前別的城市也出現過這樣的事情,結果就是司機好心辦壞事,在送去醫院的路上將病人顛死了。”張莉對本報記者説。
再遇到類似事情咋辦?
受訪的市民意見也不統一:
送還是不送確實是“兩難”
距離12路公交車事發地一站多路處,便是長征醫院,記者驅車用時不到5分鐘便可趕到。目擊者張先生據此表示,假如公交車駕駛員當機立斷,立馬將人往醫院送,還有可能救人一命。記者注意到,警方接警時間為上午9點54分,“120”將老人送到長征醫院的時間為10點30分,中間相距半個多小時。
那麼,假如今後再遇類似事情,公交車駕駛員是趕緊送醫還是按照規章等待專業人員來處理。就此兩難問題,記者隨即採訪了多位市民,大體意見也呈現兩派,一方認為,乘客病發屬突發狀況,因此搶救時間極其寶貴,公交車駕駛員就應該當機立斷即刻送醫,從而為醫生贏得時間;但也有不少市民認為,這其中涉及責任劃分問題,公交公司如果處理不當,很容易被家屬追責,因此送醫也難,不送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