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一張蓋有浙江新世界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公章的導遊《佣金分配表》在網路上被曝光,引導遊客購物導遊最高抽成可達50%。短短一天之內,就有幾百家網站和論壇進行轉載。長久以來為人所詬病的旅遊業 “潛規則”再次引發網民關注。
《佣金分配表》曝光 導“購”獲利驚人
該《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聲稱,他是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撿到這疊資料的,連同《佣金分配表》一起的,還有一張《杭州2日遊+宋城導遊計劃單》。記者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幾個旅遊購物點商品的導遊佣金提成都被明碼標價:蠶絲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葉,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還寫明導遊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給購物地陪、司機、全陪。據了解,除了司機,旅行團一般由兩個導遊服務。地陪是當地接團導遊,負責領路、講解、訂餐、訂房等,全陪就是跟著外地客人乘飛機或大巴等遠途而來的全程陪同導遊。
多數網民對此都有切身體驗,因此《佣金分配表》的曝光在網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他們紛紛表示,雖然早就知道旅遊業存在旅行社和導遊抽取購物佣金的現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這麼高,行業的水這麼深!
一張《佣金分配表》,多少旅遊亂象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就此來到浙江新世界國際旅遊有限公司進行核實。該公司副總經理王莉説:“新世界國旅在企業管理、導遊管理方面非常規範,不存在這樣的分配表。目前公司負責人也沒有看到《佣金分配表》原件。因此我們初步判斷這張表格不是從我們這裡流傳出去的。”王莉同時也承認,《佣金分配表》的確反映了旅遊業長久以來的亂象和痼疾。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導遊抽取佣金早已是業內不成文的規定,幾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這樣的情況。除了導遊以外,旅行社也會分到營業額的10%作為提成,在年終統一結算。他舉例説,以杭州—烏鎮—上海兩日遊為例,旅遊購物的“規定動作”少不了杭州的絲綢和烏鎮的菊花茶。“如果一件絲綢套裝的價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規定,旅行社可以從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導遊平分。”
中國旅遊研究院博士楊彥鋒説:“旅遊行業準入門檻低、秩序混亂、旅行社低價競爭、導遊人力與薪資等問題相互交織,互為因果,構成了一個複雜,涉及中國旅行社行業特殊發展現實的問題。”
“大的旅行社做的是口碑,但一些靠做一次性生意的小旅行社,導遊缺乏責任心和職業尊嚴感,一旦你拒絕購物,導遊的服務態度就會急轉直下,對投訴也有恃無恐。”浙江省旅行社協會秘書長張建融説。
專家:斷絕佣金現象,治理回扣痼疾
據悉,國家已經出臺條例明確規定禁止“零負團費”。2010年5月1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執行的新《旅行社條例》條例規定,嚴格禁止旅行社低於成本報價招攬旅遊者;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一些網民及業內人士指出,這些條例雖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並沒有從根本上斷絕佣金現象。
張建融説:“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讓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陽光下運作,推動佣金的合理化。”事實上,上海、雲南等地已經試水,對導遊拿佣金採取“公對公”制度,即將購物商店的部分利潤通過旅行社分配給導遊。
楊彥鋒建議,“實施導遊工資制並加以業績獎勵,將導遊收入由‘暗’轉‘明’,會在一定程度上規範導遊的行為。同時,‘工資制’也可能推動導遊從業群體在個人口碑和業務技能上達成良性競爭,從而對導遊人才的職業發展形成積極的推動作用。”
此外,專家一致認為,改善導遊的生存環境也迫在眉睫。在國內,為了節約成本,與導遊保持一種鬆散的“挂靠”關係,而不是正式的聘任關係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數。“導遊對於所‘挂靠’的旅行社,是處於弱勢。”楊彥鋒説。(商意盈 段菁菁 張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