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宋山木剃掉了標誌性的大鬍子出庭聽判。
沸沸颺颺大半年的宋山木強姦案有了階段性的結果。
昨日下午,深圳羅湖法院正式判定,宋山木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沸沸颺颺鬧了大半年的宋山木強姦案終於有了一個階段性的結果。
昨日,刮掉了標誌性大鬍子的宋山木出庭聽判,法官宣判時,宋山木屢屢搖頭,最後還大聲説自己是冤枉的,並表示不服判決,要提起上訴。另外,法院還判決宋山木賠償附帶受害女子劉 經濟損失人民幣4205.87元,而劉 並未到庭旁聽。
■事件回放
今年5月4日,22歲女子劉 報警稱,她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帶到深圳羅湖區松泉公寓,遭受威脅並拍下裸照,身處月經期仍被強姦。
5月12日,宋在律師陪同下回到深圳市羅湖區東曉派出所接受調查。
5月13日,宋被警方刑拘。
5月20日,宋被羅湖區檢察院依法批捕。
7月13日,深圳市檢察院提請批准延長宋案偵查羈押期限1個月。
8月20日,警方偵查完結將案卷材料移交檢察機關。
9月16日,羅湖檢察院以強姦罪向羅湖區法院提起公訴。
10月18日,羅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未向公眾開放旁聽。被害人到庭旁聽,卻因情緒激動無法聽完庭審。
12月9日,該案再次開庭,對部分證據進行了補充和調查。
12月24日,羅湖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宋山木被判有期徒刑4年,其當庭喊冤並提起上訴。
案情認定:被害人經期被強姦
昨日,法院判詞中,對案件的過程做了認定,確定被害人劉 在經期被宋山木強行發生了性關係。
羅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害人劉 係深圳山木培訓中心員工,2009年12月底入職,擔任英語指導老師,兼任前臺工作。2010年5月2日下午,劉 通過面試與東莞市奧諾企業策劃有限公司達成求職意向。5月3日下午,被害人劉 向被告人宋山木提出辭職,宋山木極力挽留,遭到劉 拒絕。
當晚7時30分許,被告人宋山木將劉 叫至其辦公室,再次挽留劉 未果後,即提出要劉 去一個地方打掃衛生。晚8時許,被告人宋山木駕車載著劉 來到其位於深圳市羅湖區太白路北松泉公寓3棟809室。進門後,被告人宋山木叫劉 去洗腳、打掃衛生。期間,被告人宋山木繼續挽留劉 ,並表達了喜歡之意。遭到劉 拒絕後,被告人宋山木即對劉 進行威脅、恐嚇,強令劉 脫掉衣服,在劉 告知其處於月經期後,仍然拿出一個按摩器對著劉 陰部來回震動,隨後強行與被害人劉 發生了性關係。
被害人劉 于次日6時許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南園派出所報案,控告被告人宋山木對其實施了強姦。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劉 的陰道拭子及內褲襠部護墊上均檢見精斑物質,其中劉 內褲護墊斑跡上精斑與被告人宋山木的STR分型一致,同一認定幾率大於99.99%。
2010年5月12日,被告人宋山木前往深圳市公安局羅湖東曉派出所投案。
法院核定,被告人宋山木造成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 經濟損失人民幣4205.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