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慶)市規範城管執法
不準沒收攤販商品 每人每天做件好事
一直被冠以“粗暴”形象的城管執法人員,將變得溫柔———昨日,記者從市市政委獲悉,本月3日開始實施的《市政管理檢查行為規範》(簡稱《規範》)對城管隊員進行了“十禁止三必須七嚴格”的要求。此外,明年起,還將要求全市6500多名城管隊員,每天上街巡邏時都為群眾做一件好事。
不準沒收攤販商品
市市政委主任王元楷説:“要避免執法中發生糾紛,先從提高自身素質做起。”
《規範》要求城管人員執行公務必須著裝,但著裝就不能外出辦私事;執法時以教育規勸為主,能不處罰儘量不處罰,不準沒收小攤販東西,只能暫扣,實在嚴重的,沒收板車等工具,但出售的水果等東西不能沒收。
此外,在執法中城管人員必須全程錄影(照相)全面取證,原片保存不能剪輯。《規範》甚至詳細到男同志不得留長髮、鬍鬚,女同志不能化濃粧等細節。
每個隊員簽承諾書
王元楷稱,市政部門將與每個城管人員簽下承諾書,一旦不遵守,輕者處分,重者可能開除。
據了解,今日起,市市政委將召集區縣市政局召開《規範》實施推進會,與每個城管隊員簽下承諾書。
溫柔執法後執法效力會不會受影響?市市政委相關負責人認為恰恰相反,“這應該是一個良性迴圈,規範執法人員行為後,城管素質高了形象好了,老百姓的支援度也會隨之提高,對執法效力來説應該更有促進作用。”
每人每天做件好事
市市政委副主任陳泯説,他至今還記得,6年前剛調到市市政委工作時,那一年被媒體曝光的城管粗暴執法有70多件,但今年以來,媒體曝光和各方投訴一共不到10件,其中還有部分尚未定性的,“説明執法人員素質確實在轉變。”但為什麼一遇糾紛,執法人員總是一邊倒地被認為有錯?陳主任説,這是在為以前的粗暴買單。
據悉,為改變城管執法人員形象,讓執法人員更“親民”,明年起,市市政委擬要求全市6500多城管人員上街巡邏時都必須為群眾做一件小事,抱小孩、扶老人、撐雨傘、送防暑藥……事無大小,但必須每天做一件好事。(記者 張一葉 實習生 柏雲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