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繪(人民圖片)
【核心閱讀】
日前,《四川省城市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處罰權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在成都舉行。來自社會各界的14名聽證代表,就城管擴權與限權、文明執法等熱點問題進行討論。與國務院此前出臺的相關規定相比,四川省對城管執法增加了國土、水利漁業和煙花爆竹管理方面的處罰權。城管擴權遭到絕大多數代表的反對,而小攤販有望不再“流動”的規定則贏得更多代表的支援。
據四川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鄒忠民介紹,目前四川已有40個市縣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這種模式大大改變了過去多家管、多家都不管的現象。但城管執法長期處於“借法執法”的尷尬局面,執法缺乏法律支援、執法難的情況普遍存在,《四川省城市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處罰權條例(草案)》的出臺正是為了解決這一難題。但城管執法權到底應該擴大還是限制,成為立法聽證會上代表激辯的焦點。
城管執法範圍加大
擬賦予城管國土、水利漁業和煙花爆竹管理方面的處罰權
為了聽取更多意見,立法聽證會前一個月,四川省法制辦備案處就通過媒體發佈消息,面向全社會徵集聽證代表,同時公佈熱線電話,在更大範圍內徵求意見。聽證代表中,3人來自城管系統,2人為律師,其餘都是來自教育、企業的普通員工和退休職工。
此次為“城管執法”立法,規範執法是重中之重。草案提出,城市執法部門對11類行為可以實施行政處罰,處罰權涉及規劃、衛生、市政、綠化、環保、工商、公安、國土、水利漁業等多個領域。與國務院此前出臺的相關規定相比,四川省對相對集中處罰權的範圍進行了拓展,增加了國土、水利漁業和煙花爆竹管理方面的處罰權。這些由城市執法部門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原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再行使;繼續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
關於城管擴權,遭到了絕大多數代表的反對,代表舒顯平説:“城管的權力已經夠大了,近幾年全國各地屢屢曝出城管打人的新聞,原因之一就是執法者的權力過大。”成都市成華區城管局法規科科長任鳴同樣不看好“擴權”:“這麼多權力交給我們,我擔心可能管不好。”她認為,部分執法領域涉及極強的專業性,比如油煙擾民就需要環保部門的鑒定支援,否則單憑城管“實力”可能連行政處罰書都沒法出具,“都交給我們,後臺配合的壓力會很大。”
律師李寶平是唯一明確支援“擴權”的聽證代表,他還建議把市政公用事業以及民生領域的行政執法權也一併交給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