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盡頭,在起訴離婚時,夫妻倆竟在法庭上互相指責對方不忠,妻子拿出丈夫私秘對話的錄音,而丈夫則出示了妻子與其他異性的親密照。最近,在遼寧瀋陽上演了這樣一幕鬧劇。
據該案代理律師,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祖平律師介紹,去年10月,他的當事人孫女士發現丈夫高先生對婚姻和家庭不忠,並曾先後與幾名女性有不正當關係。孫女士於是暗中蒐集了一些證據,比如高先生與其“情人”之間私秘對話的錄音、高先生手機的通話記錄以及高先生假冒“單身男士”,在一個徵婚交友網站上所發的徵婚啟示等。在庭審過程中,孫女士出具了上述證據,並認為是高先生對婚姻不忠的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所以其存在過錯,她應依法多分財産。
對於妻子的指控,高先生顯然也是有備而來。他當庭拿出幾張照片,都是孫女士與其他異性的親密照,其中一張照片上,一名男子抱著孫女士的頸部,動作十分親密。高先生認為,一般異性之間不可能有這麼親密動作的,這些照片説明孫女士也對他不忠。
對於這些照片,孫女士解釋説,那是她在同學聚會或其他公共場合,被偷拍的。照片上摟著她頸部的男子是她同學,當時,還有很多老同學在場。孫女士還讓這幾名老同學出庭作證。
法院經審理認為,高先生出具的那些“親密照”,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夫妻關係,但並不能證明孫女士有本質上的過錯。而孫女士提供的錄音以及通話記錄等,可以證明高先生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係,而該不正當關係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因此,法院判決,作為過錯方,高先生應依法適當少分財産。
生活存盤
那麼,哪些證據可以指證配偶不忠呢?一、通話清單,如一方與異性在短時間內頻繁通話,其又不能給出合理解釋,而且在某一時段內保持這樣的頻率,就説明關係不一般;二、短信清單,這還要視短信內容而定;三、 Q Q聊天記錄、電子郵件,同樣視內容而定;四、現行視聽資料,夫妻一方抓到另一方婚外情現行的視聽資料,或者到賓館、酒店調取偷情開房過程的監控錄影等;五、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