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同伴醉酒死亡,卻因怕承擔責任,將死者拋屍河中。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杜同德因涉嫌侮辱屍體罪被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37歲的杜同德是安徽鳳陽人,案發前在鄞州區橫溪鎮的一家工廠打工。去年3月1日中午,杜同德和3名工友到一家餐館喝酒,工友謝某喝得不省人事。直到回到住處的當天下午4點左右,杜同德試圖叫謝某起床時,才發現謝某已經死亡。因害怕承擔責任,第二天早上,杜同德等人找來一個大編織袋,用菜刀將謝某的雙腿割斷後,把屍體裝進袋中,並運到河邊推了下去。三天后,屍體被人發現。杜同德一直四處逃竄,直到今年11月17日被抓獲歸案。(曾祥生 袁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