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做面部除皺、隆下頜手術時,因美容診所超範圍違規使用靜脈麻醉,致其搶救無效死亡。為此,死者王女士的兩名親屬將北京聯邦醫療美容診所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該美容診所被判賠償王女士親屬60.8萬餘元,其中包括1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今年1月1日,王女士到北京聯邦醫療美容診所進行全面部除皺、隆下頜術。手術中,美容診所為王女士使用了靜脈麻醉。後王女士出現呼吸、心跳驟停,經搶救無效于1月13日死亡。王女士的家屬認為,美容診所在手術中採用靜脈麻醉超出了其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範圍,造成王女士死亡,因此向其索賠各項費用共計103.5萬餘元。
法庭上,北京聯邦醫療美容診所的代理人卻認為,王女士的死亡和診所採取靜脈麻醉之間沒有直接關係,這起事件屬於正常醫療行為所致的意外事故。該代理人表示,他們的診所是經衛生行政機關批准的正規醫療機構,雖然診所在麻醉方面存在超範圍的失誤,但其所聘用的麻醉師是國家正規三級甲等醫院的麻醉醫生,個人能力和資質不存在問題。據該代理人講,在北京乃至全國整形美容手術方面,臨時聘用麻醉師進行麻醉是行業內的普遍做法。因此他認為,此案件應屬於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根據法院調查的情況,給王女士實施靜脈麻醉的是北京朝陽醫院麻醉科的一名醫師,手術中使用的靜脈麻醉藥物也是這名醫師從朝陽醫院帶來的。被告診所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經營範圍只有美容外科、美容牙科兩項。該診所開展靜脈麻醉已超出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的範圍。
上午,朝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北京聯邦醫療美容診所賠償王女士親屬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60.8萬餘元。
宣判後,該案的主審法官告訴記者,該案是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作出的判決,之所以被告要求按醫療事故糾紛進行處理,是因為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相較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要低一些。但今年5月14日,朝陽區衛生局出具了一份《中止醫療事故鑒定技術鑒定通知書》表示,因臨床資料不完整不具有鑒定條件的原因,朝陽區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決定中止對該病例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