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板橋地檢署偵辦臺北看守所貪瀆弊案,聲請羈押涉案被告,有5名臺北看守所與臺北監獄管理員遭聲押獲准。臺灣檢調單位懷疑涉案管理員協助羈押禁見收容人串證,持續擴大調查。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王正皓20日指揮調查人員搜索臺北看守所管理員宿舍和管理員住家11處地點,被約談的包括臺北看守所、臺北監獄臺北分監、士林看守所管理員。
板橋地方法院今天淩晨2時開羈押庭逐一訊問遭聲押被告,清晨5時裁定,黃承泓、李國新、陳榮正、薛金圳4名臺北看守所管理員,以及臺北監獄臺北分監管理員羅俊英,羈押禁見,並收押在士林看守所。
檢調單位查出,臺北看守所管理員涉嫌借勢借端勒索,不從即以累進處遇記點影響假釋、或關進悔過房等方式報復。這一波羈押禁見的管理員,涉嫌與第一波收押的管理員,以相同手法,直接或透過已遭收押的離職前臺北看守所管理員余精龍、何冬生,或直接向收容人、受刑人,以及親友索賄,並夾帶違禁物品。
板橋檢方指出,管理員除收賄,就連住處裝潢都要收容人買單。夾帶的違禁品包括,酒類、未經看守所醫師檢查合格的藥物、茶葉、檳榔、色情書刊、收音機等。收容人家屬也涉嫌行賄。
檢察官王正皓4月中旬指揮臺北縣調查站幹員搜索臺北看守所戒護區管理員寢室、收容人舍房,共約談蘇石錦、謝金燦、陳代富、周政偉、曾明淵等5名管理員聲押獲准,羈押在士林看守所。
檢方指揮調查人員持續蒐證,發現弊案像滾雪球般擴大,昨展開第二波搜索,還搜出不少人頭賬戶存摺、印章等證物。由於檢調也接獲檢舉,有管理員長期接受幫派包養,或居中替羈押禁見被告傳遞訊息,疑似協助串供,再借機收賄。檢調將持續蒐證擴大偵辦,案情仍可能繼續擴大。(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