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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追不法所得 嘉義檢方查扣賭博案82億最大筆

2008年07月28日 08:1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追查並查扣犯罪不法所得,是臺灣檢方未來重點工作之一,而臺東地檢署曾查扣27公斤黃金,臺鳳集團總裁黃宗宏案被查扣170多件珍寶級藝術品,都屬特殊案例;嘉義地檢署偵辦賭博案件一舉查扣到82億元(新台幣,下同),是最高額案例。

  據報道,為改正犯罪者在出獄後,仍能享受鉅額犯罪所得的不公平現象,臺當局“法務部”將查扣貪污、經濟、毒品犯罪所得列為施政重點,日前通函各地檢署加強查緝可作為證據或沒收的犯罪所得,並擬籌組“修法”小組,參考循民事、行政等其他渠道沒收不法所得的多元做法。

  臺當局“法務部”統計,近來臺灣檢方查扣犯罪所得,以嘉義地檢署偵辦的賭博案件,查扣到82億元最高。“拉法葉案”已追回郭力恒兄弟在瑞士賬戶中逾10億元的佣金,目前存在臺“最高檢察署”開設的專戶中,每個月還有數百萬元的利息。“東森案”檢方也追查到凱雷集團退還給王令麟及東森集團的12億元。

  臺東地檢署偵辦一起健保貪瀆案時,查扣到27公斤的黃金最為特別;雲林地檢署偵辦病死豬案,同樣追查到被告2000多萬元的犯罪所得,全部追繳公庫。

  此外,桃園地檢署偵辦詐騙原住民互助金案件,及時查扣到犯罪集團的5000萬元,案件偵辦後還可發還給受害原住民每人約2萬到3萬元。

  原陳水扁當局對巴布亞紐幾內亞“金援案”中,臺檢方清查出時臺當局“外交部”在新加坡賬戶的10億元,有部分流入吳思材賬戶。吳思材匯回臺灣購買上百萬元的金融商品,還買了兩間各價值數千萬元的房子,都遭檢方凍結,將來如吳思材被判刑確定,被查扣的房子等財産都將依法沒收進公庫。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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