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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被判刑“立委”顏清標將提非常上訴

2008年06月27日 17:1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因持有槍械被判3年半定讞的臺灣“立委”顏清標今天發佈聲明稿表示,將向臺“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若將來確定入獄服刑,他願意放棄“立委”薪資。

  報道稱,臺“立委”顏清標因在擔任臺中縣議會議長期間被控持有槍械、以及運用公費招待他人喝花酒被臺法院判刑11年,顏清標隨即提起上訴。臺“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其因持有槍械被判刑部分的上訴,判決顏清標因持有槍械被判3年6個月定讞,貪污的部分則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重審。

  顏清標表示,絕對尊重判決結果,但他確實沒有持有槍彈犯行,他對臺“最高法院”的判決感到冤屈與遺憾。接到判決後,他將向臺“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救濟。

  他説,絕對坦然面對“司法”,但請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執行通知時,考慮他是現任臺“立委”及大甲鎮瀾宮董事長,有諸多事項須交接,能酌留適當時間讓他妥善處理。(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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