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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穩健前行】中國民主道路的四條經驗

2019-09-02 11:49:00
來源:求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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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在中國共産黨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經歷了不平凡的偉大歷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中國號”巨輪乘風破浪,向著民族復興的偉大目標穩健前行。為充分展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所帶來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人民幸福的巨大優勢,中央網信辦與求是雜誌社聯合組織策劃“中國穩健前行”系列理論文章,邀請思想理論界專家學者進行深入闡述,今日在求是網推出第12篇,敬請關注。

  內容摘要:“調動積極性是最大的民主。”與西方民主不同,中國民主道路的發展有四條經驗:保障人民權利與集中國家權力並舉,協商民主是現階段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重點,循序漸進地不斷擴大和發展人民權利,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實施策略是“摸著石頭過河”。權利的實現是長期的社會進程,憲法和法律的確立僅僅是權利的起點而非終點,憲法和法律本身就是一部權利實現的歷史。協商的前提與基礎是參與各方的平等地位,協商要義是尋求社會共識最大“公約數”。中國發展和實現人民民主權利的根本之道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産力,通過不斷促進經濟、社會、文化發展,逐步地發展和擴大人民的民主權利。這些是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權利意識不斷上升的“複雜中國”,持續保持政治穩定的重要經驗。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民主政治發展道路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取得巨大進步的基礎就是找到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形成了一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徵,是中國最重要的政情。中國民主政治的發展道路取得了自己的經驗,概括來説可以歸納為四個方面。

  保障人民權利與集中國家權力並舉

  以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為基本內容的政治模式及其基本制度框架,提供了保障人民權利和集中國家權力的雙重功能。

  保障人民權利的價值在於以制度形式建立普遍的社會行為規範,並進一步形成政治和經濟活動預期,激勵和煥發民眾從事生産和創造性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這也是世界各國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促進社會進步的普遍經驗。改革開放給中國人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經濟、社會自由,帶來了權利的開放和保障,極大地激發出億萬中國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在資源稟賦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的條件下,由於人民生産積極性的變化,中國經濟出現了歷史性的跨越式發展。這是中國民主政治産生的巨大社會推動力的結果。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取得巨大的經濟成功,中國大地上不可勝數的從無到有、脫穎而出、卓爾不群的成功故事,就是對以權利開放和保障為取向的政治改革最有説服力的注腳。

  然而,權利保障還只是中國改革開放和民主政治的一個方面。如果説世界各國民主政治中都包含著權利保障的因素而並不是中國所獨有,那麼中國民主政治的另一方面,集中國家權力則是當代中國民主政治和政治發展道路最具特色之處。這主要是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集中國家權力的功能,包括調控市場經濟行為、制定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協調區域發展、推動基礎設施建設等。

  中國政治制度“集中國家權力”的顯著特徵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中國是一個超大規模的後發國家,中華民族是一個有著輝煌歷史和文化記憶的民族。因此,中國的工業化、現代化不僅要改變國家的落後面貌,還要追趕世界先進水準。中國要後來居上就不能跟在西方發達國家後面亦步亦趨,就一定要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中國共産黨的長期執政地位,即“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國家權力集中的制度體現。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復興最為關鍵的因素。在黨的領導下,中國形成了統一而強有力的中央政權,中國具備了國家法律和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並且政權和大政方針具有了穩定性和連貫性。

  從政治制度的功能方面來看,中國政治模式具有一個由於歷史原因所形成的代表中國人民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政治核心,由這個核心即中國共産黨,進行關乎國家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這種正當性、合法性、權威性來自人民的“一次性授權”,這在中國被稱為“人民的選擇”、“歷史的選擇”。正是因為這樣一個政治核心的存在,在重大的決策過程中,就可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把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利益交換成本降到最低。這也是中國民主和西方民主的一個重要區別。

  由於特殊歷史與國情以及後發國家的地位,中國必然要實行一種可稱之為“戰略性發展”的特殊的工業化道路,也就是説通過戰略的規劃,集中資源,強化發展,並且一以貫之地加以長期堅持與執行。其實許多取得成功的發展中國家或地區也都曾經有過類似的經歷,比如説日本、韓國和東南亞的一些國家,也包括我國的臺灣。特別對於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地域差異懸殊的超大型國家,“戰略性發展”的工業化道路所取得的巨大成功,給人的印象更加地深刻和突出。

  工業化過程中會産生兩種社會激勵機制:一種是分配性激勵,即通過選舉、政黨政治,去改變分配規則,通過“重新洗牌”獲取社會利益;另一種是生産性激勵,即促進人們通過生産經營活動,實現社會及個人的發展。資本主義政治體制採取保障權利和開放國家權力(競選)的雙向民主,造成各個政黨、利益集團相互排斥攻訐,易於産生擴大社會分歧的傾向。

  在富裕穩定的西方國家,這些弊端還能控制在一定範圍和程度,而對於那些處於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社會矛盾多發期的發展中國家,西方政治制度的缺陷表現得尤為突出。一些成功的發展中國家,無一例外地採取開放社會權利、集中國家權力的發展策略,這有利於避免分配性激勵的弊端,有利於在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實現經濟社會發展。

  協商民主是現階段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重點

  將民主在形式上分為“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是中國人對民主的一種理論性創造。西方也有一些學者意識到競爭性選舉的缺陷和問題。而在中國的改革開放過程中,明智地選擇了協商民主作為這一歷史階段中國發展民主政治的方向和重點。

  鄧小平説過:“調動積極性是最大的民主。”這是中國與西方在民主理念上的一個深刻區別。西方的民主理念更加注重民主的形式,注重權利與自由,而中國的民主理念更注重民主社會功能,注重民主對民生的推動。

  不妨用一個比喻來説明西方民主和中國民主的區別。西方民主好比去餐廳吃飯時,顧客“點廚子”。如果你去義大利餐廳,那廚師肯定為你烤制披薩,如果去中餐館那大概就是宮保雞丁了;中國民主好比同樣去餐廳,但顧客點的“菜”,吃什麼“菜”可以商量。這就是所謂“政策民主”或協商民主。協商民主實質是在政策上可以吸收民眾的意見,是一種注重結果的民主,而不是僅僅在乎民主的形式。

  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民主形式,主要取決於這個國家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社會面臨的主要任務以及國際環境,同時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這個國家歷史文化傳統的影響。這些都是一個國家的國情中的基本因素。著眼于當前中國的形勢和任務,中國實際上選擇了以協商民主作為推進民主政治建設的重點,而不是以“選舉民主”為重點。

  在競爭性的“選舉民主”制度安排下,不同的政黨和政治派別必須明確和鞏固自己的利益基礎,突出本黨派對某一個社會利益群體的代表性,同時相應地排斥競爭對手及其所代表的利益群體。其表現就是各個政黨或政治派別以爭奪權力為價值和目標,相互排斥,相互攻擊。其社會效應就是在客觀上強化本來就存在的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差別,擴大了矛盾。這在臺灣叫做“切割選民”,其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結果,就是“族群撕裂”。再加上,競爭性選舉導致“贏家通吃”現象,往往進一步加大了社會的分歧與對立。縮小與整合社會分歧,整合社會利益與促進社會和諧,實在不是“選舉民主”的強項。特別是對於那些處於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的社會矛盾多發期的發展中國家,競爭性的制度安排的缺陷則表現得十分突出。這正是造成世界上一些發展中國家“一選就亂”,社會長期動蕩不寧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比較而言,協商民主的長處和優點就十分明顯了。協商的前提與基礎是參與各方的平等地位,協商的內容就是尋求利益的交集,尋求最大的“公約數”,協商的作用就在於照顧各方利益,促進共同利益的形成。特別是在矛盾的多發期、易發期,協商民主有利於協調社會矛盾,有利於求同存異,擴大共識。筆者認為,當代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復興的關鍵時期,協商民主是最適合中國現階段的民主形式,應當成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方向和重點。

  循序漸進地不斷擴大和發展人民權利

  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經驗,首要的部分就包含了保障人民的權利,但人民權利的實現和擴大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人民權利需要憲法和法律的確認和保護,但法定權利從文本到實現是一個實踐過程。權利是伴隨著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而不斷擴大和增長的,並非與生俱來,也不是單純靠政治鬥爭爭取來的,權利是歷史的、社會的、現實的,具備條件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享有相應的權利。

  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我們的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和西方的憲政不一樣。西方憲政的要義是憲法司法化。而歷史事實表明,一個國家從憲法到法律,從法律再到社會現實,要走過漫長而艱難的歷程。

  拿美國來説吧,美國獨立建國80多年以後,美國憲法才確認了美國立國的基本原則即“人人平等”,從美國憲法最後轉化為美國各州的法律,幾乎經過了200年的歷程。中國的憲法要最終落實到每一部法律,再從法律轉化為社會現實,其中遵循的邏輯是:人民權利的實現一定要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得到逐漸地擴大,而不能人為地採用超速的辦法,不能用理想化來代替現實。

  西方的權利觀,認為權利是先驗,甚至是與生俱來的,即所謂“天賦人權”;或認為權利是法律賦予的,法定權利神聖不可侵犯。但西方政治發展的經驗證明,權利的實現是長期的社會進程,憲法和法律的確立僅僅是權利的起點而非終點,憲法和法律本身就是一部權利實現的歷史。許多發展中國家遭遇了“民主失敗”,一個重要原因是人民權利的擴大超過了政治制度和體制的承載能力,造成了“權利超速”現象,進而導致政治體系的紊亂。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追求。但是在實現這一目標的實踐中,我們從未脫離具體的歷史條件把權利神聖化、絕對化、抽象化,從未以先驗的、教條主義的態度對待人民的權利問題。中國發展人民權利的根本之道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産力,通過不斷促進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來為人民權利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逐步完善民主制度,穩步發展和擴大人民的權利。這是中國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民權利意識不斷上升的複雜社會環境中依然能夠保持社會穩定的重要經驗之一。

  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實施策略是“摸著石頭過河”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治發展和政治體制改革的策略被形象地稱為“摸著石頭過河”,即從實踐中的問題出發而不是從觀念出發,是通過實驗分散進行而不是輕易採取“所有”方案。所謂從問題出發,是將改革的起點設定於具體問題,從現象入手。在尚未認識事物本質的情況下,圈定本質的現象範圍,由表及裏、由淺入深地進行改革的嘗試,通過部分地解決問題,從量的積累達到質的改變。

  我們在改革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具體問題入手,這就是我們常説的“問題推動”。這是一條非常寶貴的經驗。問題推動還有什麼好處呢?那就是風險控制。改革是前無古人的事業,改革有風險。如果像當年蘇聯那樣,搞所謂“所有”改革,當出現風險和問題時想挽回就難了。而中國的改革通過試點逐步擴大推開,就有糾錯的機會和調整的空間。

  “摸著石頭過河”本質上是強調實踐的重要性,這一策略的具體含義可以概括為“問題推動”、“經過試點”、“統籌兼顧”。“問題推動”,就是從現實中的問題出發,從解決實際問題中選擇突破口,實為明智之舉。解決了現實問題,證明做法的正確和取得了初步成功。積小勝為大勝,可以減少因主觀認識的局限和判斷失誤帶來的風險。“經過試點”,就是用實踐檢驗政策和理論,可以給人們糾正錯誤的機會,具有分散風險的意味。政治體制改革最忌“所有”方案,一旦失誤,滿盤皆輸。經過試點就不會有大錯,即使改革失敗,恰恰意味著避免了更大的錯誤。“統籌兼顧”,就是考慮到政治問題“牽一髮而動全身”,政治改革局部的成功未必具有多大的價值,有些改革在某一方面帶來效益,卻在其他領域引發新問題。因此,政治體制改革重在評估其整體的效應。

  黨的十八大以後,我們提出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的方法,因為情況越來越複雜,為防止政策互相打架,需要加強政策之間、法律之間的協調性。在社會領域中,整體設計有它一定的必要性,但實際貫徹必然有曲折。政治的本質就是利益綜合,不可能按照一個思路走到底。什麼時候達成共識,政策就能夠出臺。頂層設計其實就是加強政策之間的協調性。

  現在中國正處於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最關鍵的階段,“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接近成功並不是越容易而是越困難,並不是越安全而是風險越大。這是世界性的工業化和現代化發展進程中,呈現出來的較為普遍的一種規律。走一百里,前面八十里還“哼著歌呢”,到九十里所有問題都來了,各種制度工具的效能發揮到臨界點,任何小問題都會在這個階段被放大。在中國實現工業化、現代化最關鍵的階段,我們越是要保持政治定力,在堅持和發展中國民主道路的四條經驗基礎上,堅定不移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穩健邁向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持續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事業。

  (作者 房寧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