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浴室暗藏攝像頭,6名在日中國女研修生遇“報警難”
距離中國春節還有幾天,遠在日本岐阜縣大垣市艷金化學織維株式會社務工的中國研修生趙倩(化名)和另外5名中國女生這幾天卻高興不起來。
2月7日晚上,在公司宿舍浴室洗完澡換衣服時,趙倩發現鏡子下方有一個手機充電器模樣的攝像頭。在反覆確認係一個外觀隱蔽的攝像頭之後,6個20多歲的中國女孩陷入了恐慌。
但更令她們感到詫異的是,由於此事與公司相關,日本警方給出的答覆是,只有在公司向警方提供受害相關證明後,事件方可立案。而6名女研修生所在公司目前的回應顯得頗為曖昧,讓她們的維權之路陷入困境。
研修生是在日本學習勞動技能、順便打工的外國人。近年來,中國在日研修生利益受侵害甚至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多次見諸媒體。而此次的事件,也反映了這一群體在日本社會中謀生的艱難一面。
公司代表:先回去工作
6名中國女研修生住在公司提供的一個寮(宿舍)內。這是一棟三層建築,趙倩和另外5名中國女生住在3樓,二樓住著3名日本男性員工。浴室在一樓,是一間男女分時段使用的公共浴室。
“我們幾個中國女生的上班時間是從上午8點到晚上8點。下班之後我們女生先洗澡,一般到九點半左右我們就洗完了,就會告訴他們(男員工)可以洗了,”另一名已經來日本2年多的中國女研修生李夢(化名)説。
“以前就偶爾看見過,但我一直以為是一個充電器,沒有很在意,”趙倩向澎湃新聞回憶説,“那天晚上九點左右洗完澡換衣服,離鏡子比較近,我感覺不太對勁,發現跟我的手機攝像頭有點像,就把它拔下來帶回了寢室(檢查)。”
李夢也證實,早在一年多以前就看見過這個攝像頭,但因為不知道是什麼,沒有往攝像頭上懷疑過。
發現是攝像頭後,一方面由於擔心不經過公司和“組合”(為企業招募研修生的日本仲介組織)報案會越級,另一方面也不了解日本的報案程式,趙倩等人當晚商量決定先尋求公司幫助。
2月8日早上8點上班時間一到,六人便一起找到了工場長代理、日本人清水。清水除了負責工廠一些後勤等日常管理,也負責幾名中國女研修生生活方面的事務。
趙倩告訴澎湃新聞,她們向清水提出應立即報警,並要求“組合”派人介入此事。但清水對這一要求並未認真理會,反而要求趙倩等人馬上回到工作崗位繼續工作。
“他告訴我們,‘你們先去工作,要把工作和生活分開,我們會處理這件事情’,”李夢在回憶當時情景時語氣表現得很憤怒。“但是我們都不同意,反覆溝通説,這種心情下我們根本無法工作,他這才讓我們回宿舍等‘組合’的人來。”
其中一名中國女研修生説,一年多錢她就見過攝像頭,但一直以為是充電器。
仲介組織、翻譯推諉
之後‘組合’派來了一名翻譯和一名日本負責人,‘組合’人員的態度與公司如出一轍,催促6名女生儘快恢復工作。
“‘組合’説我們幾個研修生不能自己報警讓警察來,”李夢説,“(組合)説我們這樣叫警察,警察也不會來。除非出車禍了自己去不了,警察才會直接到現場。”
“(‘組合’工作人員)大致説,理解我們的心情,但不能長時間不工作,希望我們理解公司的處境,”另一名中國女研修生孫潔(化名)回憶説,“我們要求自己去警察局報案遞交‘被害屆’(受害説明),請求‘組合’派翻譯,但翻譯推脫説很忙,如果我們要去就自己去。”
“翻譯説,提交‘被害屆’早一天晚一天都無所謂。”孫潔補充道。
“和‘組合’説能不能幫我們找個律師諮詢一下。‘組合’卻説,這樣的事情不能指望別人幫你做什麼,你們要自己去找。”李夢説。
立案遭遇“迴圈”困境
無奈之下,2月8日晚,6名女生試著通過微博找到了在日本生活多年的知名華人李小牧尋求幫助。在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後,李小牧于9日趕到歧阜縣幫助6名中國女研修生向歧阜縣大垣市警察署報案。但得到的答覆是,公司方面不提供相關證明,警察署無法立案。
“當時警察(給公司)打完電話後跟我説,公司堅持要在(攝像頭檢查)結果出來之後,(確認有偷拍後)到生活安全課(警方另一個部門)立案。”李小牧10日告訴澎湃新聞説。
目前攝像頭已經移交警方,由於6名女生擔心破壞證據,並未貿然拆開攝像頭查看,因此其中是否有視頻內容尚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下,按照日本法律,如要馬上立案,必須由建築物所有者(本案即為6名中國女研修生所屬的公司)向警方提出“被害屆”(受害説明),警察署刑事課才能夠以“建造物侵入罪”立案偵查。 李小牧稱其一再向警察表示,希望考慮到6名女生的被害者身份先行立案,但警察署刑事課仍然以沒有公司方提交的“被害屆”為由稱無法立案。之後,在警察署生活安全課警察永谷浩的協調下,僅臨時登記了6名女生的資訊。
日本一橋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王雲海11日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日本現行法律中,對於“偷拍”行為並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一般會按照“建造物侵入罪”來對待。
王雲海介紹説,在日本安裝攝像頭偷拍是一項嚴重犯罪,有兩種依據:其一,依據日本刑法,“建造物侵入罪”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各個地方議會有“迷惑防止條例”,該條例中“偷拍”一般會處以1年以下徒刑。
“建造物侵入罪”可由警察署刑事課立案,“偷拍”則可以由生活安全課立案。
2月11日,警察署生活安全課警察永谷浩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再度重申,由於此事與公司相關,不能由6名女生而必須由公司提出“被害屆”,警察才能立案。
“‘建造物侵入’成不成立,需要公司來判斷,公司要首先判斷這個。”永谷浩對澎湃新聞表示,“如果沒有拍到什麼東西,(攝像頭)只是像垃圾一樣放在那裏,很難説是建築物侵入。這種情況下,公司可能不會提出建築物侵入‘被害屆’。”
中國女研修生居住的寮,6名女生住在3樓,3名日本男性員工住在2樓,1樓是浴室。“去哪都不敢一個人”
“‘建造物侵入罪’一般要求建築物所有人來報案。所以,這6個女孩可以去警察局報案,但是儘量讓公司也去報案。”王雲海建議説。
但讓6名中國女研修生感到困惱的是,她們所屬的公司目前態度消極,並未予以充分配合。
對於澎湃新聞的質詢,該公司工場長代理、日本人清水12日在電話中表示,自己雖然是工場長代理,但他個人不方便回答相關問題。他建議説,在日本三連休結束之後直接致電公司詢問,由公司出面回應。
“現在是三連休,這幾天我們都在宿舍,樓下還住著日本人,我們也不知道是誰裝的攝像頭,我們都很不安,很害怕。”李夢説。
孫潔介紹説,他們所在的工廠並沒有一個所謂的大門,廠區相對開放。而她們所居住的宿舍樓大門也沒有安裝鎖,只要不引人注意,誰都能夠自由進出這個門。
“真的是太煎熬了,”李夢説,“想到我們現在有可能和嫌疑人還住在一個房子裏,大家都很恐懼,怕有人對我們造成人身傷害。現在去哪都不敢自己一個人去,包括洗澡。”
日本于1981年建立“外國人研修制度”,隨著日本社會的老齡化日益嚴重導致勞動力缺乏,研修生制度逐漸演變成變相引進勞動力的方式。1993年,日本又推出“技能實習生”在留資格,但技能實習生從事的勞動多是日本人不願幹的低薪工作,也就是日本人口中的“3K工作”(危險、臟、累),這與培訓技術的目標日漸背離。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去年曾趕赴廣島,實地調查了當地研修生的生活,低廉的薪水、高昂的房租、惡劣的居住條件、時常挨罵、孤獨寂寞,研修生的生存狀態令人觸目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