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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著床的攝像頭,商家別“一臉無辜的模樣”

2018年12月04日 19:52:00來源:台灣網

  在北京工作的小劉夫妻一直租房住,他們未曾想到,新聞裏曾曝出的“攝像頭偷拍”事情,竟也發生在了自己身上。他在自如租的房子,住了5個月後,發現房間裏居然安裝了偷拍攝像頭,並且正對著床。10月15日,小劉拿出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奧運村派出所的受案回執,對記者説,此事警方已經立案。(10月16日《新京報》)

  在自如租賃房裏,居住了5個月的時間,卻發現了一個攝像頭,偷拍設備的儲存卡裏有個人生活視頻。很顯然,小劉夫妻的生活視頻已經泄漏出去。警方已經立案,自如也表示將配合警方的調查。我們為“露頭就打”式樣的執法點讚,畢竟商家和警方都沒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這種“露頭就打”式樣的執法也是存在問題的。

  最近這幾年,類似于“對著床的攝像頭”事件沒少發生,在發現了問題之後,無論是商家還是警方都積極處理,一些私自安裝“偷窺攝像頭”的不法人員也被揪出來了。可是“露頭了才打”並非是最好的權益保護途徑。因為,等到發現“對著床的攝像頭”的時候,居住者的隱私已經成為了別人眼睛裏的“一場床戲”了,等於説客人的隱私是裸奔的。

  事後的查處很重要,事前的預防更重要。現實生活中,有很多“色瞇瞇的大眼睛”。在賓館裏,在租賃房裏,都不止一次發現此類現象。最明顯的是,這種“對著床的攝像頭”並非是商家安裝的,再弱智的商家,也不會這樣將自己推向“輿論的焦點”。問題是,作為經營者,是需要給客人提供一個安全保護底線的。“對著床的攝像頭”,商家不是無辜者。

  為客人提供的房間作為其私有空間,理應具有安全和私密性,不容他人非法侵犯。無論是賓館還是租賃房,客人在與經營者簽定協議入住後,雙方之間就構成了服務合同關係,商家有義務保障租客相應的隱私權及人身財産安全。其實,這並非是多麼複雜的事情,只要商家借助現代手段,經常檢查一下房間就可以了。一如,客人能夠發現“對著床的攝像頭”一樣,商家也是可以發現的,關鍵在於有沒有把“保護隱私”放在重要位置?

  “對著床的攝像頭”,暴露的問題是很多的。比如,特殊設備何以能夠輕易購買?比如,網上的淫穢視頻何以如此囂張?比如,侵犯個人隱私的人何以能夠躲在攝像頭的背後,露出色瞇瞇的眼睛?無疑,加強特殊設備的管控,加大黃色視頻的打擊力度,提升偷窺者的違法成本,方能徹底紓解問題。

  “對著床的攝像頭”是法治社會的尷尬,面對“床戲”,執法部門切莫有看戲的心理,需要入戲深些,全方位整治,也別只是盯著一個自如,而是需要舉一反三,全面打擊。

  “對著床的攝像頭”,不能總是“露頭了才打”,事前預防比事後打擊更重要。(台灣網網友:郭元鵬)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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