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進行時】今年4月15日是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習近平再次強調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兩年前的這一天,習近平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將國家安全上升到“頭等大事”的戰略高度。通過成立一個機構、構建一個法律體系、講清一個問題、抓牢一個落腳點,“頭等大事”得到全面落實。新華網《學習進行時》原創品牌欄目“講習所”今天推出《習近平再提“頭等大事” 幹貨全在這兒》,與你一起梳理這些幹貨。
成立一個機構 全面處理“頭等大事”
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産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決定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置。
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習近平任主席,李克強、張德江任副主席,下設常務委員和委員若干名。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中共中央關於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機構,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
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為了更好適應我國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體制,加強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
構建一個法律體系 全面規範“頭等大事”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讓國家安全駛入了法治車道。不久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作出調整,提出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制定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路安全法、陸地國界法、能源法、原子能法、航空法,修改測繪法。
《國家安全法》共7章,84條,明確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要求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國家安全法》對保障國家安全及公民在落實國家安全中的權利與義務進行了詳細規定。
該法第14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講清一個問題 全面解析“頭等大事”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
習近平指出,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複雜,必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為了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習近平進行了詳細論述:必須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對內求發展、求變革、求穩定、建設平安中國,對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贏、建設和諧世界;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資訊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富國才能強兵,強兵才能衛國;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打造命運共同體,推動各方朝著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標相向而行。
抓牢一個落腳點 全面落實“頭等大事”
在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後,習近平在多個場合多次提及總體國家安全觀。2014年4月25日,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準確把握我國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切實做好國家安全各項工作;2014年11月,習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會議上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對外工作要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全國人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維護國家長治久安;2014年12月,習近平在全軍裝備工作會議上強調,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牢牢把握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堅持資訊主導、體系建設,堅持自主創新、持續發展,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加快構建適應履行使命要求的裝備體系,為實現強軍夢提供強大物質技術支撐。
習近平反覆強調總體國家安全觀,均牢牢抓住一個落腳點:“一切為了人民”。在第一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來臨之際,習近平強調,要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動員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匯聚起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力量,夯實國家安全的社會基礎,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新華網 張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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