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月1日零時起,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正式實施,新規加強了對闖信號燈的處罰力度。公安部交管局介紹,從新交規實施情況來看,初步顯現出規範駕駛行為、增強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積極效果,因違反交通信號導致的交通事故下降。
執法力度加大事故下降
據介紹,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要求,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嚴肅性。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查處不按規定懸挂或遮擋號牌、闖紅燈、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據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濟南等城市統計,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起數分別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
謹慎駕駛避免闖黃燈
有網民對新交規中搶黃燈行為罰6分的規定表示不認同,認為黃燈亮時緊急制動造成的車輛慣性前行使得很難及時停車,若強行停車極易造成追尾事故。同時,每年因超速闖紅燈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不在少數,可每年“誤闖”紅燈被處罰的冤枉車主也不少——比如因前面有大車擋住紅綠燈誤闖的,有些紅綠燈設置不合理和間隔時間不科學等。新交規僅僅加大處罰闖紅燈的力度,卻並未將大小車視線盲點、紅綠燈設置問題納入考量範疇。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黃燈信號的作用是凈空交叉路口,使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期間快速通過。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因此,搶黃燈同樣屬於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
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置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採納、不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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