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稱減配車符合國家標準 業內人士稱裝ABS系統是常識
12月4日下午,湖北省武漢市政府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就減配計程車剎車系統安全隱患問題回應社會關注。雖然生産商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沒有出現在發佈會現場,但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回應中説,神龍公司認為減配計程車符合國家乘用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和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本報視點版12月5日曾作報道)
《法制日報》記者連日來採訪的多名新愛麗舍計程車司機稱,確實存在“剎不住”的情況,開車時雖多加小心還是會出現“莫名其妙”的交通事故。
接受記者採訪的有關專家則指出,武漢計程車減配事件,反映出我國政府在公共事業管理方面的制度短板。
計程車技術標準無統一規範
在武漢市政府4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現場,媒體記者們將提問的重點放在了減配計程車“為什麼減掉ABS剎車系統(制動防抱死系統)”上。
武漢市交委副主任、市政府工作專班新聞發言人陳佑湘説,神龍公司認為,新愛麗舍出租汽車是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生産的M1類乘用車,不論是否安裝了ABS剎車系統均符合國家乘用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GB21670-2008)和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
對此,武漢個體計程車經營者陳端邦説,既然符合國家標準,計程車版的新愛麗舍到底有沒有送到國家有關部門進行檢測?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國家乘用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GB21670-2008)是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具體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制定。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動分技術委員會的林大海説,如果新愛麗舍計程車版減裝了ABS系統,也就意味著車輛制動系統已發生改變,應該重新按照國家乘用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GB21670-2008)進行檢測。
在有近30年從事汽車制動研究的林大海看來,如果之前媒體報道的計程車版和公開發售版對比數據屬實,武漢減配的計程車是不可能通過國家制動標準檢測的。
新愛麗舍計程車版和公開發售版制動系統嚴格意義上講不屬一類,這一觀點得到了武漢理工大學汽車工程學院副教授陳壁峰的認同。他説,ABS系統是東風雪鐵龍新愛麗捨得標準配置,轉化為計程車時減少了這一系統,肯定會在制動時産生側滑,後輪抱死之後也很容易造成甩尾,安全性會存在問題。
陳壁峰説,此外,對達到何種技術條件的車輛可以做計程車,目前各地還沒有統一標準。
不過,記者查閱有關資料發現,廣東省佛山市和廣州市已分別以政府令的形式制定了客運出租汽車車輛技術標準,其中對新增、更新的客運出租汽車必須“配置ABS防抱死制動系統、前排座位安全氣囊和前、后座安全帶”。
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武漢市政府也承諾將在今年12月中旬制定出計程車安全技術標準。
車型多為本地造成業內潛規則
在陳端邦看來,這次減配計程車事件,並不只是少了ABS剎車系統和EBD系統這麼簡單,背後是因為變相壟斷導致缺少了競爭,才讓減配變得肆無忌憚。
做了20多年的計程車經營,陳端邦親眼目睹了武漢計程車市場上發生的變化。“原來武漢計程車市場是自由競爭的,有捷達車、夏利車,當然也有神龍富康車。”陳端邦説,後來不知從何時起,武漢計程車市場上就只剩下了神龍的車型。
2006年,陳端邦曾想用捷達車替換即將到期報廢的富康車跑出租,但在最後上牌時遇阻。為此,陳端邦還曾到交通運輸部信訪,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在2007年向湖北省交通廳發出的轉辦函中稱“……武漢市除‘富康’轎車能做計程車,其他車型不行,此規定不符合國家政策”。
“其實,計程車多用本地造,在全國並不罕見,只是沒有武漢乃至湖北全省只用一種車型這樣極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法係副教授楊守信説,在上海,計程車主打車型是桑塔納和捷達;在北京,現代索納塔是主要車型。
計程車等公共事業管理亟待規範
陳端邦希望,這次武漢計程車減配事件,能引起有關領導和部門的重視,打破“一車獨大”的變相壟斷局面。
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武漢市政府承諾,從今以後將改變原有計程車更新標準,制定計程車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由計程車行業協會向全國符合技術安全條件的汽車生産企業邀標,並經過專家評審確定出租汽車車型,並報客運出租汽車主管部門備案。
“這次事件,從側面反映出我國反壟斷的制度建設是一個非常艱難的過程,尤其是對公共事業來講。比如我們非常熟悉的電信行業、郵政行業乃至有線電視行業也都存在變相壟斷,只是有時沒有危及到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而被我們忽略。”楊守信指出,這種變相壟斷到底是一種福利還是一種權益侵害,值得包括政府在內的每一個人深思。
在楊守信看來,公共事業的管理,從根本上講是如何平衡市場資源配置和政府依法加強管理的問題。“包括計程車行業在內,都是一個逐漸市場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用改革的精神逐漸打破變相壟斷的現狀。”他説。
“政府一定要注意,在公共事業管理中不能設置過多的權力,注意權力的邊界問題,不能讓管理變成一種謀利手段,應堅決防止管理利益化。”楊守信建議,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基本法治精神已有,關鍵是要加強追責,讓執政者不敢也不能靠管理謀利才是治本之策。(記者胡新橋見習記者劉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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