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調查“緩刑官員進事業單位”目前有了新進展。
“因受賄被判刑的公務員,在緩刑期滿後不但有事業編制、享受退休待遇,甚至還能吃空餉。”江蘇省阜寧縣2009年出臺的安置緩刑期滿人員文件經網友曝光後,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而阜寧縣政府稱,如此安置有“政策依據”,並表示紀委會進行調查,但法律專家稱,阜寧縣的做法違反了《公務員法》。昨日,阜寧縣政府在官網上發佈了調查結果,證實有2人吃空餉。
昨日,阜寧縣發佈了調查結果:經初步調查,阜寧縣緩刑期滿重新安置的61人中,以前的身份分別是:公務員性質12人,參照公務員管理2人,技術人員27人,工人20人。2009年11月,本著落實政策、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則,縣政府對這些人員進行了重新安置,當時辦理退休手續的35人,重新安排工作的25人,1人因事改企未安置。
對於吃空餉的情況,經調查發現,有2人未正常上班領取工資,有3人由所在單位違規辦理停薪留職,有7人超標準發放生活費,有1人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等方面的問題。
據阜寧縣宣傳部新聞科邱科長介紹,7月31日,對於緩刑期滿人員重新安置、刑期算工齡及部分人員“吃空餉”的問題,阜寧縣已由縣紀委牽頭,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縣人社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抽調專門人員分成四個調查小組開始調查。(陳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