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走高速公路要交通行費,這個司機們全都知道,但是當您下高速的時候,收費站的工作人員跟您説“您超時了,再交一筆超時費吧”,您會吃驚嗎?
最近,河北石家莊的高先生就因為這“超時費”,心裏有點不痛快。晚上8點多,高先生從河北鹿泉走高速回石家莊行唐老家。夜裏10點多,在石家莊服務區,高先生感覺身體有點不舒服,吃了點藥以後就在車上睡著了。
可能真是太疲憊了,等高先生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8點多了。這時候距離他上高速已經過去了12個小時。而當趕緊打起精神重新上路的高先生準備從行唐南出口下高速的時候,問題來了。
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告訴高先生,由於他在高速路上停留的時間超過了12小時,因此在本來只需40元的高速費之外,還必須繳納幾乎10倍于路費的、385元的“超時費”才能下高速。高先生這位有15年駕齡的老司機納悶了,就聽説超速會罰款,這超時了也得交錢,是怎麼回事呢?
帶著跟高先生一樣的疑問,新聞縱橫值班編輯崔天奇打通了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電話。工作人員解釋説,《河北省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記重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裏明確規定了,在河北省境內的路段內出入站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的車輛都算作“超時車”,的確是要收取一筆費用的。
河北省工作人員:非常抱歉,這是在河北省境內是這樣的,在高速上行駛都是有時間限制的,您行駛一條高速不能超過12個小時,行駛兩條及兩條以上您不能超過24個小時,這個具體收多少錢也是系統自動生成的,我們這邊無法為您確定。
那麼,收取“超時費”這種做法,是不是只在河北的高速路管理當中存在呢?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員説,湖南省也有這個“12小時”的規定:
湖南省工作人員:你是上高速然後再下高速超過12小時是吧?有,從進高速開始那個卡會顯示收費標準。
而負責北京市高速公路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北京首發集團工作人員則介紹説,雖然在北京境內的高速公路,逗留超過24小時才算超時,但是這筆“超時費”還是跑不了的。
北京市工作人員:從您領卡這個時間開始算有效期是24小時,如果您超過24小時,就屬於超時卡了,有超時卡的費用。
雖然收費標準不大一致,但是在收和不收的問題上,各地的做法倒很是統一。但是,司機們跑長途累了,想睡一會卻要掏一筆超時費,難道高速管理部門要逼著司機疲勞駕駛嗎?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司機出示了在高速路行駛期間住宿或餐飲的票據之後,就可以按正常收費,不以超時計算。
河北省工作人員:您要在服務區你比如説你住宿,你説我在這兒有事,我在這兒住了一宿,你有住宿票,這您就正常了。
看來,這超時費也並不是那麼鐵面無私,完全不講道理。那麼,讓司機們如此怨聲載道的規定,是不是真有必要執行呢?各地公路管理部門都表示,這是為了防止有的司機“換卡逃費”。
但如果司機真是困極了睡了一覺,又的確沒有買東西的必要,但是的確又超了時,難道就算默認有“換卡逃費”的嫌疑了?這不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嗎?對此,北京國綱華辰律師事務所律師郝勁松認為,收取超時費絕對不是打擊“換卡逃費”的最好辦法,而如果誤傷了真有休息餐飲需要的司機,就涉嫌了不當得利:
郝勁松:中國國內並沒有這樣的法律法規説,在高速路服務區休息超過12還要收超時費。各省交通管理部門為什麼要收費,實際上是一種濫用權利收費的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因為它在休息區,它並沒有佔用公共的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