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實現,前不久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監察部、環境保護部、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出《關於立即組織開展全國電力價格大檢查的通知》(發改價檢[2010]1023號)。按照《通知》要求,截止7月14日,全國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22個省區市,已全部發文取消了地方實施的優惠電價措施,全國節能減排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目前,所有高耗能企業開始執行新的差別電價政策。據統計,此次取消優惠電價共涉及金額150多億元,對促進全國節能減排、淘汰落後産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防止出現反彈,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對各地取消越權優惠電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部分地方存在的自備電廠、地方獨立電網自行優惠問題,將嚴格督促地方及時予以糾正,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同時,將建立和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加強責任追究,對出現反彈的地方和單位,發現一起,通報一起,不僅要採取嚴厲的經濟處罰措施,還將提請監察部門追究有關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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