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省市最低工資紛紛上調,成為目前社會廣泛關注的一個話題。
記者近日獲悉,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的收入分配改革草案已經接近完成,收入分配改革或年內出臺。
而早在今年年初,多省區市就陸續啟動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邁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第一步。
各地上調工資標準
“不斷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讓廣大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這樣説。
改革收入分配製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是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
今年以來,“提高勞動者收入”被中央領導反覆提及,相關報道也頻繁見諸報端。
6月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從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800元上調至960元,漲幅達20%。
在此之前,全國已有11個省區市上調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江蘇省是2010年第一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1月23日,江蘇省宣佈2月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漲幅超過12%。此後,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東等地相繼跟進,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透露,今年共有27個省區市上調或計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年初,東南沿海出現的“用工荒”是促成此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導火線”。此前,全國總工會的統計顯示,雖然國家財政收入高速增長,但居民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卻連續22年下降。工資標準與國民經濟增長不相符成為上調工資標準的根本原因。
有助於實現經濟轉型
自2004年《最低工資規定》實施以來,2004年至2006年間,全國各省區市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2007年,29個省區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此後兩年,由於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各地暫緩了此項工作。今年,隨著經濟形勢的好轉,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再次啟動。
工資水準低於國民經濟增長速度,制約了中國經濟發展方式和企業發展方式的轉變。
有分析人士認為,中國經濟轉型面臨巨大的壓力,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大量廉價勞動力的存在。低成本勞動力讓很多投資者對高能耗、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産業有很強的依賴性,因此缺乏轉型的動力。
“提高職工工資標準,有利於引導企業依靠改進經營管理、技術創新和節能降耗來提高企業競爭力,以改變‘利潤侵蝕工資’的現象。”全國總工會研究室主任李濱生表示,長期以來,勞動密集型産業的弊端已經日益顯現。“通過各地差異化的最低工資引導,將利於加快産業升級和梯度轉移,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增強中國經濟發展的後勁。”
同時,勞動報酬佔比偏低也是導致消費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因此,李濱生認為,提高工資標準還將有利於改善民生,促進消費,擴大內需。
最低工資制度仍需完善
目前,雖然各地都掀起了“加薪潮”,但最低工資調整機制仍不健全,最低工資制度在實施中也面臨不少問題。
“最低工資如何設定、如何調整,有關法律規範中只有原則性的規定。因此,各地在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時,可能出現參照因素不同的情況。”李濱生認為,一些企業以食宿費、福利費充抵工資;或是採取延長勞動時間、提高勞動定額等方式來規避最低工資制度的現象依然存在。
因此,李濱生表示,要形成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首先需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儘快制定最低工資條例或修改最低工資規定,適時研究制定最低工資法,對最低工資制度作出更具體、更明確的規定。
其次,應該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定期上調機制。除特殊情況以外,最低工資標準應該每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不應低於GDP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
再次,要提高最低工資佔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制定出時間表,促使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普遍達到社會平均工資40%-60%的水準。
此外,還要充分發揮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的作用。由政府牽頭,勞動行政部門、工會、企業共同組成三方委員會,適時提出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意見和實施方案。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