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表態,有條件的省市可自主考慮推行最低工資與物價水準聯動機制,以平抑物價上漲對居民收入的影響。記者26日從北京市人社局獲悉,本市暫不實行工資與物價聯動機制。
七省先期試點
面對日漸擴大的收入差距,最低工資標準大體每年一次的調整顯然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百姓要求隨物價水準動態調整最低工資水準的呼聲也日漸增高。山東、江蘇、浙江等7個省,目前已先期試點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與物價水準相關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這意味著這些地區的最低工資將可能不再是一年一調,而是隨物價漲落頻繁地調整。增長緩慢的最低工資和節節攀升的物價之間,實現動態聯動。
據介紹,山東規定這一物價聯動機制,是由物價部門編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當年度低收入價格指數同比漲幅超過5%時,即啟動聯動機制。
對於這7個省的試點,人社部官員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並非由該部統一安排,而是相關省份的自主行為。這位官員介紹,由於各地物價水準差異極大,該部尚不會統一安排這種試點,但有條件的省市可自主考慮推行。對於建立了工資聯動物價調整機制的地區,該部要求,相關地區每次調整前,都需要把調整方案上報該部備案,經該部批准後,就可以執行了。
本市暫無試行時間表
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本市暫時沒有建立最低工資和物價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
該負責人表示,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主要是由本地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準和就業狀況四大因素綜合決定的,其中,物價因素屬於一個重要因素,所佔比重較大。由於物價等因素的變動情況較大,今年本市已經確定要提高最低工資水準,增幅可能達到12%左右,預計可能從80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左右。
這位負責人強調,本市在調整最低工資水準時,會充分考慮物價增長對市民生活造成的影響,在衡量調整最低工資幅度時,會充分考慮這方面因素。
至於本市何時實施工資物價聯動機制,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本市要推出這一機制,需要由市政府出臺文件予以明確規定。
工資一年兩調有先例
原北京市勞動局工資處處長賈方紅向記者介紹,《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自1994年起施行後,雖然最初幾年最低工資標準都是一年一調,但之後本市因受物價漲幅過快等因素影響,也曾在一年內兩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她介紹,1999年由於物價階段性波動較大,所以1999年5月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僅從每月不低於310元人民幣,微幅提高到每月不低於320元人民幣,增幅僅為3.2%。而之後隨著物價水準提高幅度較快,1999年9月1日起,將最低工資標準再次從每月不低於320元人民幣,大幅提高到每月不低於400元人民幣,增幅高達25%之多。
據悉,國內理論界其實最早從1984年開始,就有了關於最低工資與物價水準動態聯動調整的提法和討論,但在官方執行層面一直未有實質行動。
聯動技術條件已具備
賈方紅指出,在當前人社部沒有就最低工資調整與物價水準動態聯動作出統一部署時,本市如果希望引入這一機制,需要市政府明確這一機制的具體調節辦法。例如,當有關部門每月公佈的CPI指數連續幾個月漲幅超過5%等一定水準後,就要啟動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這樣才能建立一個穩定的二者動態聯動機制。
賈方紅認為,從技術層面講,本市如果啟動這一試點聯動機制,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其實隨時可以推出。“本市何時能夠引入這一機制,關鍵是看本市今後物價漲幅是否一路上行且始終偏高,以及經有關部門綜合考慮,看選擇什麼時機比較合適。”賈方紅表示。(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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