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調整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8元調整為9元。實行調整一個多月以來,企業對新制度執行的情況如何?記者從本市部分區縣工會的調查中了解到:絕大多數單位都能自覺執行,但一些規模較小、未組建工會的民營企業執行情況仍不盡如人意。
徐匯區總工會今年4月啟動的“最低工資落實情況普查”,對全區13個街鎮、40多個委辦局和所有區內企業展開調查,結果顯示,國有企業100%落實了新法規,但部分私營企業,尤其是沒有組建工會的街麵店鋪或小規模夫妻店依然存在職工收入明顯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據了解,常年處於最低工資線的工種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和環衛、物業、餐飲、物流等行業,這些企業多以聘用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往往以最低工資當作工資標準。儘管全市最低工資已有所調整,但調查中這些行業員工漲工資的前景並不樂觀。
“不可能每個人都加工資。 ”一家物業公司人事人員向記者表示,雖然自己的工資已按規定有所提高,但自己所在公司一共有250名保安,調整前大多數保安月基本工資為960元,如按要求每名保安增加160元,那麼一個月公司要至少多付職工工資4萬元,一年就是48萬元,加上職工社保的比例也相應增加,一年的用人成本就增加50多萬元。
調查同時發現,用人成本驟增,一些企業為應付檢查搞起“小動作”。徐匯區總工會有關人士給記者算了筆賬:如一名員工原本的月基本工資為960元,每月加班津貼是300元,月收入合計1260元。今年4月份開始最低工資標準雖然按規定要調整到1120元,但一些公司暗中減少加班津貼,該員工每月津貼從300多元變成200元,加上調整後的基本工資實際月收入為1320元,實際只比原先多了60元。這就意味著按規定的160元調整幅度被“化解”到了60元。此外,還有一些單位選擇“打統賬”,將社保、加班費等都算進基本工資,來規避最低工資標準調整。
對此,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於月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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