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就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公開徵求意見
非法偷拍偷錄不得作為執法依據
小到交通違章罰款幾十元,大到一些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罰款數百萬,行政處罰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很常見。但行政處罰該怎麼罰?罰多少?是不是執法者一句話,被處罰者就必須接受呢?
目前《重慶市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正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將被逐步規範,這意味著一些隨心所欲、濫用職權、“一言堂”等行政處罰現象將被杜絕。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可以就《徵求意見稿》積極建言獻策。
限制行政處罰過於自由
所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各級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結合違法行為的事實、情節、社會危害性等因素,在職權範圍內自行判斷、決定對當事人是否處罰以及如何處罰的許可權。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很多行政處罰實施機關由於執法水準不高、執法人員素質等原因,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成了行政處罰實施機關隨心所欲、濫用權力的藉口。因此,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進行規範勢在必行。
《徵求意見稿》共6章,46條,其中提出行政處罰實施機關應合法、合理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合法合理、程式正當、過罰相當的原則。
市級行政處罰實施機關還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該辦法,制定本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並要明確劃分易於操作的階次,確定相應的處罰基準。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