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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行政事業單位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超千億元

2011年06月03日 22:10:16  來源:《瞭望》新聞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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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每年僅公務用車消費支出每年就達1500億~2000億元;中央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縮減公務用車消費對於減少機關行政事業公用經費支出具有現實意義

  文/李欣欣

  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調研數據顯示,2005年以來,我國財政行政事業公用經費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億元,2007年以來,該項經費支出已接近9000億元,其中公務用車消費佔比較高。目前,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總量為200多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2000億元(不包括醫院、學校、國企、軍隊以及超編配車)。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為20%以上。

  這種公務用車狀況與黨的十七大所提出的“倡導勤儉節約、勤儉辦一切事業,反對奢侈浪費”的戰略方針不協調,也與黨中央近來提出的“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自覺與廣大人民群眾同甘共苦”的精神不適應。因此,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應強化對公務用車制度的管理,以縮減我國機關行政事業公用經費支出。

  現行公務用車管理模式及弊端

  公務用車是指由政府財政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需要所配備的車輛,主要分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固定用車和公務人員公務活動用車兩大類。

  我國現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編制管理、標準控制、按需配給、單位所有的模式。這種管理模式是在我國經濟發展水準較低、交通事業不發達情形下形成的産物。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公共交通條件的明顯改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以及公務員收入水準的大幅提高,這種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的缺陷越來越明顯。尤其是一些地方公車消費支出的加速增長,不僅成為各級財政的沉重負擔,也成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易成為滋生腐敗的主要溫床,其弊端主要是有四:

  公車消費膨脹,財政不堪重負。

  違規超編超標配車現象嚴重。據國家財政部統計,全國超編配車率達50%以上,有些地區的主要領導一人配兩輛專車(市內和下鄉各一輛)。據測算,1人2車比1車2用的社會成本還要高。

  變相專車和固定用車現象嚴重。按照中辦發[1994]14號文件規定:只有部長級和省長級以上幹部才能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幹部保證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及其以下工作人員,包括離退休後享受部長級和省長級待遇的幹部都不允許配備專車。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或有關職能部門都自行給黨政領導配備了專車,有些領導用車雖然不稱為專車,但卻專用。

  加油、維修虛開發票,國有資産流失嚴重。據有關部門調研結果顯示,一些單位一輛公車一年僅維修費用就高達10萬元以上,甚至有的公車一年竟換了40多個輪胎,平均每週換一個,其中的漏洞可想而知。另據國家有關部委統計,每輛公車年消費額平均為8萬元~10萬元。

  公車使用效率低,公車資源利用失衡。

  據國家發改委及廣東省測算,黨政機關的公車,每萬里運作成本是社會運營車輛成本的5~6倍,而使用效率則僅為社會運營車輛的1/5至1/6。相當一部分領導的專用車,除了接送領導上下班、參加必要的公務活動或出差外,大部分時間或者閒著或者跑司機個人或領導家裏的私事。與此同時,也存在公車資源利用不平衡的現象,一些普通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中用車難的問題仍比較突出,甚至也有私車公用的現象。

  制度規定不嚴格,有效監管缺位。

  由於國家對公車尤其是領導專車的使用範圍和監管主體缺乏明確規定,對公車的油耗、維修等費用支出缺乏具體標準,對公車違規使用的處罰缺乏具體措施,致使公車使用弊端日益突出。

  公車私用現象嚴重,有損於領導幹部形象。

  據國家發改委調研報告顯示,公車使用有三個“三分之一”,即車輛公用三分之一,領導及家屬私用三分之一,司機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聞媒體曾多次曝光公車接送孩子上學,造成學校門口大塞車,以及婚喪嫁娶公車成龍的現象。損害了領導幹部形象,社會影響很不好。

[責任編輯:焦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