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科技2月23日淩晨消息,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單位印發通知,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資訊真實性核驗工作。通知中涉及的備案核驗試行方案明確規定,個人是網站的合格主辦者;與此同時,網站備案將需要負責人提交彩色正面免冠照。
去年12月15日,工信部發出《關於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進行網站備案時對“主辦者身份資訊當面核驗、留存有效證件複印件,要對網站主體資訊、聯繫方式和接入資訊等進行審查”。
為貫徹這一要求,工信部制定了《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資訊真實性核驗工作方案(試行)》,並於2月8日向各地通信管理局、CNNIC、網際網路協會和三大運營商印發。
在這一試行方案中對網站主辦者進行了明確的説明:“網站主辦者是指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包括單位和個人兩類”,工信部也通過這一規定再度明確個人可以創辦網站,而個人網站的主辦者也將被視為網站負責人。
根據新的備案流程,接入服務單位需要在備案現場採集並留存網站負責人彩色正面免冠照(電子照片規格:800 600像素)。並由“備案中心統一製作、提供帶有標識的幕布作為拍照背景,照片應顯示拍照時間和背景標識”。
對於所提交的備案資訊,各地通信管理局將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合格的將下發備案號、接入單位實施網站接入。同時,接入單位應保證網站主辦者的資訊不洩露,承擔對網站主辦者提交材料的資訊安全保密管理責任。
工信部要求各接入服務單位應在2010年2月底前設立現場核驗網站備案資訊部門,3月底前正式實施網站備案資訊當面核驗,基礎電信企業4月起將對上述情況進行檢查。2010年9月底前,要完成全部網站的備案資訊真實性核驗。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