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奧運聖火入臺傳遞路線遭臺當局拒絕
9月20日,中華臺北奧委會蔡辰威來函,表明不再與北京奧組委進行火炬入臺協商,單方面終止了會談,從而關閉了協商的大門。當晚,國際奧會通知北京奧組委取消奧運火炬傳遞入臺。
拒絕理由:臺當局以“矮化臺灣”為由,拒絕奧運聖火入島。
臺灣民進黨當局以“矮化臺灣”為由,拒絕奧運聖火入島,引發島內外輿論譁然。臺灣媒體27日報道,臺當局高層原本已同意“第三國進或第三國出”的傳遞方案,但最終卻基於政治考慮,在4月15日左右忽然態度丕變,採取強硬態度,堅持非以“第三國進且第三國出”不可。臺當局之所以出爾反爾,完全是出於選舉考慮,用意識形態綁架了奧運精神。
被拒始末:兩岸商談達成共識——遞交報告公佈路線——橫生枝節聖火被拒
發出邀請 同意商談 | 2006年11月,北京奧組委向中國臺北奧委會發出參加火炬接力傳遞的邀請。12月28日,中國臺北奧委會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請。 |
首次商談 達成共識 | 2007年2月12日,中國臺北奧委會在北京與北京奧組委進行會談,雙方簽字達成四點共識。3月27日,蔡辰威代表中國臺北奧委會及臺灣有關方面致函北京奧組委,確認雙方簽字的“四點共識”和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傳遞進出臺北路線。 |
遞交申報 公佈路線 | 雙方確認後,北京奧組委向國際奧會申報了火炬接力境內、境外傳遞路線,並得到批准。4月26日,北京奧組委按計劃正式公佈了火炬接力傳遞計劃路線。 |
橫生枝節 | 路線公佈後,臺灣當局以所謂“矮化”為由,提出從“第三國”進出臺北市的無理要求,單方面改變火炬赴臺路線, 拒絕接受由國際奧會批准的火炬傳遞路線。 |
再次會談 |
2007年9月8日,北京奧組委與中國臺北奧委會進行了再一次會談,北京奧組委提出,雙方必須在新的會談紀要中重申“四點共識”。 蔡辰威先生提出,中國臺北奧委會及有關方面從未否認過“四點共識” 的存在,但他此次來京所獲授權紀要文本中不包含“四點共識”,因此不能簽署重申“四點共識”的會談紀要,並表示回臺請示。 |
再生枝節 | 蔡辰威先生回臺後,臺灣當局再生枝節,公然否認“四點共識”。2007年9月12日,蔡辰威先生來函,正式否認“四點共識”的存在。 |
再次邀請 | 北京奧組委本著盡最大努力和對歷史負責的態度,9月19日再次致函中國臺北奧委會,要求其儘快確認“2月12日”達成的“四點共識”,簽署火炬入臺紀要。 |
最終被拒 | 9月20日,中國臺北奧委會復函拒絕。當晚,國際奧會通知只能取消奧運火炬傳遞入臺。
至此,此前已得到中國臺北奧委會確認並經國際奧會批准的火炬入臺計劃已無法實施。中國臺北奧委會在整個事件中出爾反爾和臺灣當局直接干擾破壞的種種舉動,嚴重違反了《奧林匹克憲章》精神和國際奧會的相關規定。事實表明,奧運聖火不能入臺的責任完全在於臺灣當局。 |
遺憾後果:奧運火炬入臺傳遞取消 不再挑選替代城市
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蔣效愚在9月21日晚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證實,2008年奧運會火炬赴臺北市進行傳遞的計劃已經取消,他同時表示,北京奧組委將不再挑選其他城市來替代臺北站的傳遞活動。
各界反應:痛批 泛政治化 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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