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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格的教育

時間:2013-08-27 10:07   來源:中國臺灣網

  大概是女兒3歲左右,我們剛搬到一個新的地方,每天吃過飯都會下樓 玩。第一天,她拿了一個小汽車。沒過一會兒,她就過來找我說車被一個男 孩子搶走了。我讓她去要回來,如果那個男孩子現在想玩,可以讓他玩一會 兒,但是他回家或者我們回家的時候要把玩具還給我們。她點點頭,可是我 看出她向一個男孩子開口要東西顯然有點害怕。我對她說:“那是你自己的東 西,要回來很正常,不用怕,如果不去要回來,以後就不再給你買玩具了。” 她知道後果的嚴重,即使害怕也得去要。過了一會兒她把玩具要回來了。過 後的幾天,她都換了不同的玩具和小朋友交換著玩,而且回家的時候都是各 自拿回各自的。大約兩周之後,有一天,女兒什麼也不拿就下樓了。我問她 為什麼不拿玩具了,她就說不拿了。可是,下樓沒有一會兒,一個女孩的奶 奶帶著這個女孩來找我,說我的女兒搶了他們的玩具。我叫過女兒來,看到 她手里確實有玩具,我知道一定是別人的。因為她沒有帶玩具下樓。這個時 候,我看著那個小姑娘,指著我女兒說:“你可以和她要,如果她不給你可以 搶。”這個時候,小姑娘的奶奶不高興了,說:“你怎麼這樣教育孩子呀!” 我知道這是觀念的差距,道了歉,讓女兒把東西還給了他們。回到家以後, 我對女兒說:“不可以搶別人的東西,如果想玩別人的,拿自己的和別人的換 著玩。搶東西是不文明的,況且,每個孩子背後都有大人的幫助。”發生這 件事以後,女兒既不搶別人的,也知道維護自己的,知道什麼是交換,知道 大人比自己有能力。

  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思考幾個問題:什麼是教育、怎樣溝通、什麼是 自己的權利、生活中需要什麼理念、孩子被欺負了要怎麼教育等,其實這些 都是對孩子進行人格教育的不同側面。我們需要讓孩子從最小的事情上理解 規則、增長能力、健全人格,過分地呵護會讓孩子失去鍛煉的機會。更重要 的是人格沒有得到培養。

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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