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鄉有諺曰:七九河開,八九雁來。春天就要來了,獨自一人坐在床上對著電視發了一天呆,看了形形色色的感情問題,傍晚雖到森林公園一遊,仍不能釋懷。
想到我的同學老李。
老李是個上進、勤奮的好青年,讀研究生的時候跟我是鄰居。十幾年過去了,留給我的最深印象,一是他常騎自行車到漢口去做家教,要知道他因小兒麻痹,腳是有點跛的;二是他即使如此也一直資助山區一個兒童,這事兒,組織上一直不知道,他純粹是公益心。還有,他菜做得不錯。
他有一女同學,大約沒有上大學,高中畢業就在鄉政府里做些事情,後來到學校進修。老李做菜,常叫她來。看著他們有些“眉來眼去”的樣子,我們就開些玩笑,卻從來沒有當真。
畢業後,大家作鳥獸散,老李去了北京某大學攻讀博士學位,那個女生好像也回了老家。那年過年前老李從北京回來,路過武漢,幾個同學還在大學校園里頭一個常去的餐館吃了飯。現在這家店早沒了,而且從此再與他無緣見面。
話說第二天老李就回了家,一到家就得到消息:那個女同學就要結婚了,婚禮就定在幾天後。我猜不出老李是如何想的,也沒有問過,反正老李直接就去了女方家,然後事情的發展就像肥皂劇了。
婚禮照常在那天舉行,只是新郎換成了老李。
結婚後,夫妻兩個一起去了北京,也聽說有些磕磕碰碰的,但還好。老李畢業時因為“形象”的問題,機關難進,一怒之下南下去了改革的最前沿,也就把家安在了那里,夫妻兩個日子過到現在,也挺好的。
閃婚不是現在才有,而是古已有之。可見,婚姻的穩定與戀愛長短沒有直接關係。
媒體和社會輿論對“閃婚”總是持否定意見,認為只有經過了足夠長時間的戀愛,關係穩定了,進入婚姻的殿堂才算水到渠成。為了論證這一觀點,人們往往列舉有的人前腳才領了結婚證,後腳就來換離婚證的社會新聞。
其實,兩個人的長久關係,並不與婚前的相處時間正相關。有的時候,相處的時間長了,兩人反而倦怠了,愛情長跑的結局,往往是一方掉了隊,最終令人唏噓不已。
婚姻除了感情因素,最重要的,還是兩方條件的耦合,也就是俗稱的“般配”吧。就好比一部機器的種種零件,相互匹配,才能正常轉動。
所謂一見鐘情,就是一下子找到了內心里千思萬想、百般思念的那個美好眷侶的形象。如果男女雙方都這樣,閃電結婚又有什麼可以否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