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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加街38號》細描這個時代的愛無能

時間:2013-07-29 11:04   來源:新華悅讀

  【基本資訊】

  作 者:陳寧 著

  出 版 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3-5-1

  【作者簡介】

  陳寧,筆名塵翎。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畢業,英國艾塞克斯大學社會學碩士。曾任記者、編輯。長住香港,曾旅居英倫、臺北、巴黎、紐約。著有《六月下雨七月炎熱》、《風格練習》、《八月寧靜》。文章散見兩岸三地報刊。除文字外,劇場、音樂、攝影和繪畫等領域都有涉及。

  【內容簡介】

  《交加街38號》是香港作家陳寧首部短篇小説集。全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交加街38號”是一系列以愛情為主題的短篇小説,描繪了不同的情境中的男女之間上演的愛戀、離散和重逢等一些場景。第二部分“情詩三章”是一系列短詩,也是這一部“愛之書”最輕鬆易讀的部分。第三部分“愛無能”的筆調低鬱綿長,將全書的走向帶入一個高潮部分。作者對於時代的“愛無能”的思考融入其中,給出了作者自己的答案,也留給讀者對於“愛無能”與“愛可能”的進一步思考空間。

  《交加街38號》由臺灣著名作家朱天文作序推薦。梁文道在讀書節目中對《交加街38號》亦有過重點推薦。

  【書摘】

  夜路

  有天突然發現,戀人們散落在不同城市。不知在哪一個點,我們失散了,各自走在不同路徑上,以為還會有相遇的時刻,卻驚覺,原來早已走進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天夜裏,與深愛的他,走在香港鬧市街頭。從電影院裏走出來,他説,我送你回家。於是像往常一樣,從銅鑼灣一路走回灣仔。我們不走電車路,不走燈光璀燦的地方,只走偏僻暗巷。也不説話,不拉手,只是肩並肩走著。他長得高,説話的時候,我得抬起頭,才看到他的側臉。這樣的人,習慣了遷就週遭身高不及的人,肩膊都縮起來,弓著背,廣東話説“寒背”。背是寒的,心卻是溫柔而暖的。長得高的男人,假若溫柔而儒雅,甚至有一點謙恭,多少是“寒背”的,尤其慣於俯身跟別人説話的時候。

  一起走過的夜路,我都記得。我想他也記得。但是路上的景物與掠過身邊的人事,畢竟都不重要。街角偶爾傳來貓咪呼叫,反倒會引起我們的注意。這時候,我們總是有默契地停下來,溫柔地望向貓的方向,投以憐惜的孩子之眼,甚至回以類似同類的“喵喵”回應。他愛貓,我是貓。

  唯一的亮點,是一家接一家便利商店。亮澄澄地,標示著我們的路段。沒有半點趕路的心情,我們走進光之所在,在一排排貨架上挑出對方喜歡的口味,交換內斂而深情的眼神:我懂得你。買下一些零食,只為了不要空手離開。他接過那小袋便利商品,也沒説什麼,而我卻已感覺到那濃濃的愛惜,在這沉默的男人面前,要懂得沉默的藝術,把説話交出,換回感受的能力。單憑自己的判斷,相信愛的力量,繼續走下去。

  在另一個城市,一個我不熟悉的城市,是他還是他,這段路走得很是艱難。路上除了我們就沒有別人,一個也沒有。我們的步伐輕輕柔柔如夜行的貓,生怕驚醒城市夢中人,更怕破壞寧靜的愛的氛圍。只有走在他身畔的時候,我感到他完全屬於我。他不再分心,分神照顧別的事,別的女子,只專注于走路,協調我們的步伐。我們走得一樣快,雖然不趕路,卻像是急著到達某個終點。但我們之間,從來沒有終點,也許相遇即是終點,相遇是為了分開,為了失散。

  後來我們談到,為什麼這麼久才遇上,才愛上。好像以前的路都是白走的,但是共走了一段路之後,才黯然明白,不過是為了護著對方走上另一段路。沒有他,不會是今天的我,沒有我,他不會是這樣的他。分別的時候,我們忍著淚,一聲不響。如今回望,甚至不覺得是一種分別,我們還是如常在夜裏走路,很多人一塊走,只有我們單獨走,但我和他心裏都清楚,那是兩個世界兩條路了。

  我記得一些電影裏的戀人走路情節。比如《筋疲力竭》裏的讓?保羅?貝爾蒙多與珍?西寶,在左岸的大道上來來回回,邊聊邊走,街是背景卻也是戀人的舞臺。因為路不夠長,不能把調情話説個夠,就又得往回走,來來回回,把路延長,把談情的時間延續。這是一條中途站,彼此只是對方的行旅,是驛站而不是終點,之後還是各走各路的。

  吉田喜重的《秋津溫泉》,溫泉老闆娘岡田茉莉子送書生到火車站,路上拉拉據據,欲斷難斷。這一段路,上坡下坡,在樹林裏,在車站邊,好似走了一生,到最後仍然是放不下,離不開,自以為是的瀟灑到最後還是捨不得這個男人,預言了終局無奈的人生與愛情悲劇。明知是一條不歸路,明知總有盡頭的時候,為什麼還是執意走下去呢。對書生來説,回到秋津溫泉,療傷與休息,都只是人生的其中一條歧路。在東京,有什麼等著他,那才是他要走的大道。人生不過如此。然而對於苦苦守候在秋津溫泉的茉莉子,秋津是世界的所有,出去的路只有一條。他走進來,那就是她能期待的所有。即使是日本電影新浪潮的旗手之作,卻仍然抹不掉日本民情裏的悲劇色彩。鄉郊的路,畢竟跟城市的路接不上。

  我和他的路,有時重疊有時分歧,走著走著,漸漸丟失了彼此。他知道我喜歡走路,只要單獨在一塊,就會在街上胡亂地走。有時混著一群人,雖然分開走著,還是不時交換眼神,確認仍在同一條路上。可是這些夜裏的路,畢竟也漸漸遠去了,沒入黑夜,在他城或是我城,混合在其他同城的腳步聲裏,沒有了自己的聲音。命運是這樣地愚弄著我們。

  很想念對方的時候,也是胡亂披衣上街暴走。不為什麼,只是在移動中暫時忘卻思念的感覺,祈求週遭景事的急速轉換,能把心裏的風景也改換過來。留在秋津溫泉那個,無法離開是因為眼前風景的不變與日漸凋零,歲月堆積自戀的深情,思念變成打發日常日子的道具。在東京拼搏那個,總可以找著新鮮的著陸點,不斷更新心靈,遺忘故鄉故人。

  不能停下來,即使是不愛,也必須走路,白天走,夜裏也走。唯移動才能感覺存在。世界沒有把戀人遺棄。當戀人停下來,窩居於小巢穴,愛情滅亡,止息。只要其中一人仍然繼續走,另一人總不能呆著不動,必須抬頭挺胸,甚至仰起頭,望著高大挺拔的他,加緊追上去,永不要讓自己被遺下,被留在不變的原鄉。永不要像秋津溫泉的茉莉子,在守候裏油盡燈枯,自己燃點自己的愛情。就因為共同走過一段路,當明白,並肩而走是多麼難得。不能太快不能太慢,必須稍稍遷就,交換默契。只因是同路所以愛上,失散也只因為不能一起走路,細味身邊景致。

  我記得,和你在夜裏走過的那些路。

  再回到巴黎的時候,我跑到我們常去的街角。畢加索廣場。角落裏坐著羅丹雕刻的巴爾扎克像,教藝術史的老師説,羅丹為了引出巴爾扎克的靈魂,造了好多個模,最後選了這個穿著晨衣的造型,沒有寫實的線條,但倒是勾勒出故事大師的神采。走過馬路,我總對大師點點頭,有時陽光刺眼,雕像只是一團浮浮的黑影,在路上冷眼看著人生。看著人生,老師説。像一首歌,MarianneFaithfull唱的《Astearsgoby》,“我坐著看著孩子玩耍,做著我從前做過而他們卻覺得很新奇的事,我坐著看著,淚水緩緩流逝……”畢加索廣場上的巴爾扎克。

  我想起我們的巴黎,有時候會想起這首歌。

  街角有一家報紙店,每星期三,我到那裏買一份當周的《PARISCOPE》,看看有什麼新鮮的電影,好看的展覽,把接下來的一週填滿節目,名叫幸福。偶爾我也買別的雜誌,老闆是個女的,人很好,有時搭訕兩句。旁邊有一家賣煙草與電話卡的,我想起給他買一包煙,不,算是小支的雪茄。

  在十四區街角的跳蚤市場,我遇上了一個古董煙盒,七十年代的貨色,褐色外皮。邊上有一點小裂紋,所以不算貴,講了兩次價就買下了。內裏是白色象牙,有小小的鋼絲,把香煙夾著。因歲月久遠,白象牙有點泛黃。回家之後,我小心翼翼洗擦,仍不小心把一條小鋼絲弄斷,幾經辛苦才修補妥當。送到他手上時,他微微笑了笑。

  在小店買電話卡,第一次來巴黎時,我還不懂法文,説得不清楚就給人家罵,心裏甚是難過。下決心要把法文學好。結果是不知不覺又回來,慢慢就曉説了。

  我們喜歡街角一家麵包店,那裏的牛角包聽説是全巴黎第一名。是不是第一名,沒有人知道,只道好吃就是。有一次買麵包,我還買了他們的果醬與布袋,M就笑我,要把街角的回憶帶回去。回去哪?我以為街角就是我想要的世界。

  街角還有咖啡店,下午我來這裡喝一杯黑咖啡,看陽光灑在桌上的影子,讀一點筆記,看一點書,讓我們的時間稍稍錯開。對街還有一家古書店,我常在看著櫥窗的裝飾,有一陣子是《八十天環遊地球》的地圖,這小説我初一英文課要讀,那時不知作者是法國人Jules

  Verne,原文是法文。環遊世界的路上,竟也滋生出一段愛情故事,後來讀來,就有殖民的意思。本來無事,加上解讀,就變得沉重。一個普通讀者,有時候並不想得到太多。

  也曾在街角等人。等的人未來,就有人來搭訕,猜我們是日本人還是中國人。猜對有獎嗎?也沒有,只是和陌生人的遊戲。

  街角等人的無事之人也特別多,眼看四面,耳聽八方,十字路口的街角,東南西北,約會的人從任何一個方向走來,都不能與之擦身而過。畢加索廣場,我們遇見數之不盡的生熟臉孔,遇見,打招呼,説嗨,説再會。似有無限的相遇,無窮的再會。

  有一次和另一個他,在街角吵架,然後各自往另一個方向走去。吵架的內容,也相當孩子氣,不過是誰待慢了誰,以為愛少了一點,相當孩子氣。一個向左一個向右,背對著走,然後又捨不得真的走遠,轉過身來,幾乎同步,又往回走,在街角再度相視而笑。戀人的爭執,敵不過思念的漫長。

  街角的街,必得要小,不能像北京的大街,一條馬路就是四五條行車道,那樣的街角,註定是天涯海角,望不著對岸。比較可人的,如倫敦查令十字街,CharingCrossRoad,往南走,就是一家接一家書店,拐進去是唐人街,然後是LeicesterSquare,往北走,可以直抵RussellSquare。這些廣場並不真的大,只是小小的街角,成一圓形或方形,聚散之地。是的,聚散之地,戀人來去,去而復返。像那天聖誕,和戀人在萊斯特廣場上的聖誕嘉年華,玩機動遊戲,木馬遊戲merry-go-round,圓是圓是緣是緣也是完。時間夠了,轉了一圈又一圈,要不在街角重逢,要不失散。

  或者像電影《You'vegotmail》(《電子情書》)裏,女主角在街角開一家兒童書店,男主角在對街開一家連鎖書店,在現實生活裏把她的書店趕至末路,在虛擬世界裏,他是她轉角的戀人。一個向左走,一個向右走,只要一直向前走,該遇上的總會在下一個街角遇上。

  是以好的街角應該有些記認,讓人記得。有地標如郵筒,或者顯眼的建築,遙遙就可看見。某君記得他和前度戀人,在一次決定分手的下午,約定在街角的紅色郵箱前分道揚鑣。像電影情節一樣,街角成了戀情終結的場景。

  為了和暗戀的某人遇上,我到他時常出沒的地方,躲在遠處,乘他不察時,靜靜穿越街角,假裝巧合。時間在街角慢了下來,車水馬龍靜止,戀火燃起。

  在地圖上標出街角,一個個圓點,是街的開始也是結束。風水學上,聽説,這是一個衝撞的氣場。四方八面無遮無掩,令人心慌。所以當我發覺我們房子的窗戶,竟開向一個街角,我害怕得要命,恐怕我們就要分別。預言從來不用印證,恐懼已是預早寫下的遺書。

  可是我還是期待街角,喜歡街角,像跳探戈的一下轉身,仿佛總有什麼事情在轉角等著,是悲是喜都令人驚奇。只要不是住在街角邊上,實在沒有什麼可以擔心。

編輯:馬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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