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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亞太合作促轉型 臺多項優惠發展四高端産業

2013-08-22 09:25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王思羽

  近日,臺灣當局正式推動實施“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計劃,開啟臺灣自2002年加入WTO後的新一波經濟自由化進程。規劃建設示範區是馬英九當局為應對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新形勢、促進臺灣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部署,其推動與落實勢必對未來臺灣經濟及兩岸經貿關係産生深遠影響

  歷經多年籌劃今年實施

  2009年,美國提出“重返亞洲”戰略,並將推動“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談判列為重要一環,使TPP日益成為亞太地區經濟一體化的重要形式。為避免經濟被邊緣化的危機,馬英九當局提出“8年內加入TPP”的目標,但由於TPP門檻很高,若按照TPP標準實施自由化,臺灣勢將面臨巨大衝擊。為積累自由化經驗,儘快與TPP接軌,最終實現將臺灣建設成“自由貿易島”的目標,馬英九當局公開提出將在高雄等地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試點,並將其納入“黃金十年”競選綱領中。

  馬英九成功連任後,即委任臺灣“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全權負責示範區的規劃工作。2012年11月底,尹啟銘曾公開表示示範區框架基本確定,將推動臺灣成為“亞太自由經貿中心”,重點發展“亞太産業創新整合、新世代國際物流、國際人才培訓、亞洲重症與觀光醫療中心、農産品加值運銷”等5大中心。外界預計示範區方案離正式公佈僅差“臨門一腳”,但由於馬英九當局啟動新一輪“內閣”改組,加之示範區初步規劃方案尚未公佈就已在島內引發強烈爭議,使示範區方案始終“難産”。2013年2月,管中閔接替尹啟銘任“經建會主委”,公開表示示範區規劃太過龐雜,將進行縮減調整,以加快推動速度。3月27日,臺灣“行政院長”江宜樺主持政務會議,聽取“經建會”的“示範區規劃方案”,最終敲定規劃方案。

  應對亞太合作促經濟轉型

  馬英九當局建設示範區並非一時興起,而是為應對亞太區域合作新形勢及促進臺灣經濟轉型升級所作出的重要戰略部署。

  首先,為加入亞太地區經濟一體化創造條件,避免經濟被邊緣化的危機。自本世紀以來,亞太地區經濟一體化如火如荼地進行,以東盟為核心的“10+1”、“10+3”加速推進,與此同時,近年來中日韓自由貿易區、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等也加快推動。由於多種因素的制約,臺灣長期游離于亞太區域經濟整合機制外,經濟被邊緣化的危機日益加深。為擺脫困境,馬英九當局不斷加快推動對外簽署FTA的進程,並加強對外溝通與遊説,力圖擠進RCEP和TPP。馬英九當局希望通過設立示範區,積累自由化經驗,為最終參與更多區域經濟整合創造條件。

  其次,促進經濟自由化與國際化,為經濟發展不斷注入活力。臺灣作為典型海島型經濟體,經濟運作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託外部市場,因此促進經濟自由化、更大程度地融入國際市場成為臺灣經濟發展的必要選擇。二戰後,臺灣曾先後於上世紀60年代、80年代及本世紀初啟動3波經濟自由化進程,每波經濟自由化都為經濟後續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動力。但值得注意的是,自2002年加入WTO後,臺灣經濟自由化停滯不前,特別是與韓國等競爭對手相比,自由化步伐明顯放慢,嚴重制約了臺灣經濟的轉型發展。馬英九當局希望通過設立示範區來啟動自入世後的新一波經濟自由化,最終實現將臺灣打造成“自由貿易島”的目標。

  再次,提升經濟發展動能,促進經濟向創新驅動型方向發展。自本世紀以來,臺灣經濟轉型進入瓶頸期,經濟發展動力明顯不足。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後,臺灣經濟結構深層次性弊端日漸暴露,近幾十年來所形成的産業與需求結構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為提升經濟發展動力,馬英九當局于去年出臺系統性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並將建設自由經濟示範區列為其中重要內容,希望借此打破目前“悶經濟”的局面,促進島內産業順利轉型升級。

  大幅鬆綁限制開放市場

  根據臺灣“行政院”公佈的材料,示範區規劃方案以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為核心理念,大幅鬆綁物流、人流及資金流限制,落實市場開放,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分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最初規劃將臺灣已設立的“臺北港、臺中港、基隆港、高雄港、蘇澳港”及“桃園國際航空城”的“五海一空”等6個自由貿易港區直接升級為示範區,但在島內壓力下增加臺南安平港及屏東農業生技園區,使第一階段試點增至8個。臺灣當局主要希望利用這些試點“境內關外”核心優勢,通過“前店後廠”的模式,結合臨近縣市的各類産業園區,于北中南地區同步推動,第二階段則待“示範區特別法”通過後推動。

  二是在人才、租稅等方面制定多項優惠政策。為建設全面自由化、國際化的優良經商環境,馬英九當局將實施“突破法規限制,創新管理機制”的策略,在租稅、人才引進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包括放寬島外白領專業人士工作限制、農工原料及貨品免稅自由輸出入、開放服務業市場並放寬投資限制、簡化土地使用並提供租稅優惠以及建立高效率的單一窗口服務。此外,在符合實質投資的條件下,允許區內企業在海外所得匯回、取得專利技術、雇聘島外人才、從事研究發展及設立營運總部等5大方面享有合宜的租稅優惠。

  三是重點發展4大高端産業。臺灣“經建會”初步規劃在示範區重點發展智慧運籌、國際醫療及農業加值等産業,同時推動不限産業的國際産業合作,利用島外資金及技術,結合臺灣産業鏈優勢及商品化的能力,開拓大陸及其他新興市場。此外,還規劃納入金融等其他産業。

  四是對大陸採取較積極的開放政策,但仍與外資相區別。馬英九當局公開表示將推動示範區與大陸特區開展“區對區”的合作,將示範區打造為吸引跨國企業前來投資的區域經濟整合平臺。但馬英九當局對大陸資金、人員等入區仍擬制定差別化政策,如對外資擬給予超WTO待遇,對陸資投資製造業比照外資,但須經過事前審查,陸資投資服務業待遇比照WTO,但不會一步到位,會逐一審查,且暫時無法獲得WTO待遇。(王敏 社科院臺灣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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