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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時把握戰略機遇 興業銀行探索兩岸金融合作

2012-06-01 08:00     來源:華夏經緯網     編輯:王思羽

  近年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先後簽署,為進一步深化兩岸金融合作創造了積極條件,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將進入實質階段。作為一家總部位於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全國性上市銀行,興業銀行適時把握兩岸金融合作的戰略機遇,持續加強與臺灣金融機構的溝通與交流,並從業務、機構、投資等方面積極參與推動兩岸金融合作。

  一是參與推動兩岸金融交流。近年來,興業銀行先後主辦、承辦“海峽兩岸財富管理高端論壇”、“海峽論壇海峽經濟區高層研討會”和“海峽兩岸金融高層研討會”等活動,為兩岸金融業溝通與交流搭建平臺;此外,本行還積極開展與臺灣永豐金控、玉山金控等金融機構的溝通與交流,增進相互了解,學習臺灣金融經營管理經驗,探索業務及資本合作。

  二是深化兩岸金融業務合作。2010年,本行在福建省福州(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廈門和漳州三市開辦新台幣與人民幣現鈔兌換業務,服務兩岸經濟合作與人員交流,全行2011年業務規模達232.45萬元新台幣,2012年一季度,人民幣現鈔兌換業務規模為42.04萬元新台幣。下一步,計劃將新台幣兌換業務推廣至福建省其他城市,並以此為基礎,探索開展兩岸資金清算業務,適時申請開辦對臺離岸銀行業務。

  本行充分利用與臺資金融機構的廣泛業務合作基礎,與臺灣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合作範圍涵蓋銀行業務推介、貿易融資、銀團貸款、投資銀行、資金交易、資金清算、資訊與人員交流等方面;同時,本行還深化與臺灣富邦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業務合作,在繼續加強通匯、信用證及託收等業務合作的同時,重點開展貿易融資、保理等業務合作,擴大合作範圍,深化合作層次。

  三是開展機構設立,探索資本合作。2008年,本行先後正式向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交設立臺北代表處的申請,目前因臺灣金融監管當局的準入規定暫時受限,下一步將密切跟蹤兩岸金融監管合作進展情況,繼續做好臺北代表處設立工作;同時,加強與臺灣金融同業的溝通聯繫,探索雙方開展資本合作的可行性,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推進相互持股、共同參股金融機構或出資設立合資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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