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出臺支援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
《意見》提出,將支援廣西沿海沿江率先發展,鼓勵北部灣經濟區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並在有關規劃、重大項目的用地安排及項目用地預審、審批等方面給予支援,共同促進北部灣經濟區的開發開放。統籌安排西江經濟帶土地開發利用,支援經濟帶鐵路、公路、水路等基礎設施和産業園區建設,改善交通運輸條件,提高産業轉移承接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加強圍海造地管理,探索建立海域使用與土地使用相銜接的新機制,嚴格圍填海造地的管控,依法依規科學合理開展圍海造地,有序開發利用海洋和灘塗資源。將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國土規劃列為全國國土規劃編制試點,部、區共同組建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快推進國土規劃編制工作,為北部灣經濟區國土資源科學配置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依據。根據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要,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支援廣西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能源體系和水利工程體系等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對廣西連接周邊省份重要通道的高速公路、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的建設項目,以及沿海鐵路、重點水利工程等建設給予用地支援。加強廣西礦産資源勘查,促進有色金屬等優勢礦産資源的開發利用。
廣西是沿海、沿江、沿邊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是經濟欠發達的西部省區,但廣西資源豐富,區位優越,生態環境優美,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近年來,隨著《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發佈以及“兩區一帶”戰略的實施,廣西迎來了重大的歷史發展機遇,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資源需求節節攀升,加強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和支撐日顯迫切和重要。在此背景下,《意見》的出臺,對於將廣西資源優勢轉變為産業優勢和經濟優勢,提高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邁上新臺階,形成我國沿海經濟發展的增長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必將對廣西今後各項事業的發展産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收到《國土資源部關於支援廣西經濟社會發展意見的函》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門發函國土資源部表示感謝,認為這是《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2號)發佈後,出臺的第一份支援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國家部委文件,是國土資源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國土資源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共同推進廣西國土資源工作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合作備忘錄》以來,大力支援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意見》的出臺給了廣西各族人民巨大的鼓勵和支援。廣西人民政府表示,將高度重視《意見》的貫徹和落實,認真研究《意見》提出的26項政策和措施,並結合廣西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工作方案,逐條加以落實,確保發揮地方和中央兩個積極性,進一步密切部區合作,共同把《意見》貫徹好、落實好,為促進廣西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陳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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