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國臺辦再開放10類資格考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辦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再向臺灣居民開放10類(11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深化兩岸專業技術人員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臺灣居民,都可以按照就近和自願原則,在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新開放的10類(11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包括:統計、審計、價格鑒證師、社會工作者、國際商務、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安全工程師、勘察設計領域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通知規定,需要參加相應專業考試的臺灣居民,應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的《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並根據所在地的省級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規定的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和相關要求,到當地考試報名機構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臺灣居民應向考試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或實踐要求)的證明。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臺辦和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要抓緊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並繼續做好已開放的17類(項)考試的相關的工作。考試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臺灣居民順利有序地參加相應專業的考試。(中國之聲記者陳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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