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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發佈《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宣傳教育提綱》

2008-11-05 10:29     來源:國家民委網站     編輯:張方翼

  近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和國家民委共同發佈了《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宣傳教育提綱》,全文如下。

黨和國家民族政策宣傳教育提綱

  搞好民族關係,加強民族團結,事關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事關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局,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為幫助廣大幹部群眾正確理解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切實維護民族團結、祖國統一和社會穩定,特編寫本宣傳教育提綱。

  一、民族團結是關係國家前途命運的重大問題

  1.我國是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的前途命運與祖國的前途命運始終緊密聯繫在一起。儘管中國歷史上也曾出現過若干次分裂的局面,但都是短暫的,最後總是歸於統一。國家統一始終是中國歷史發展的主流,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在我們這個多民族的大家庭,少數民族有一億多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百分之八以上,分佈在全國各地;民族自治地方佔國土總面積的百分之六十四左右,西部和邊疆絕大部分地區都是少數民族聚居區;有三十多個少數民族與境外的同一民族毗鄰而居。這一基本國情,決定了民族問題始終是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認真處理好的二個重大問題,決定了民族工作始終是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全局的一項重大工作,決定了加強民族團結始終是關係祖國統一、領土完整、邊防鞏固的一項重大任務。

  2.我們黨始終高度重視搞好民族關係,高度重視維護民族團結。新中國的建立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確立,開闢了民族團結的新紀元。毛澤東同志深刻指出:“人民的團結,國內各民族的團結,是我們的事業必定要勝利的基本保證。”併發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團結起來”的偉大號召。鄧小平同志指出,我國現階段的民族關係是各族勞動人民之間的關係。江澤民同志提出,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胡錦濤同志指出,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是新世紀新階段民族工作的主題。強調民族關係是我們這個多民族國家至關重要的政治和社會關係。強調祖國統一、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國分裂、民族離亂,是各族人民之禍。平等、團結、互助、和諧是我國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基本特徵,平等是基石,團結是主線,互助是保障,和諧是本質。黨的十七大要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不斷鞏固和發展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壯大愛國統一戰線,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新中國成立近六十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少數民族的面貌,民族關係的面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面貌發生了歷史性的巨大變化,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奠定了堅實基礎。

  3.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別是當前,在我國發展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的形勢下,在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的進程中,國內民族問題極易引發國際關注和干預,國際敏感熱點民族問題極易引起國內反響和回應,民族問題面臨複雜而多變的新情況,維護民族團結的任務依然繁重而艱巨。各民族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當家作主,在政治上完全平等,但歷史上民族歧視和民族隔閡所遺留的一些影響並沒有徹底消除,一有條件還會表現出來;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不少具體權益方面,尤其是經濟文化發展水準上存在較大差距,民族之間仍會發生一些矛盾和磨擦;各民族相互關愛、情同手足,共同性不斷增多,但由於在風俗習慣、語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方面相互了解不夠,加上地區、城鄉、民族之間人員流動加快,誤會、糾紛不時出現;民族法制建設不斷加強,但由於有些人法制觀念淡薄、執行政策片面偏頗等原因,傷害民族感情、損害民族團結的事情時有發生;和平、發展、合作是當今世界的主題,但國際敵對勢力對我國實行西化和分化的政治圖謀一刻也沒有放鬆,與國內民族分裂勢力遙相呼應,處心積慮地利用所謂民族、宗教、人權等問題,加緊對我進行滲透、分裂、破壞和顛覆活動。今年發生的拉薩“3.14”事件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二、黨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團結的生命線

  4.我們黨以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為指導,制定和實施正確的民族政策,開創了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我們建立了新中國,徹底結束了舊中國四分五裂的局面,實現了國家的高度統一和各民族的翻身解放;引導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了中華民族發展史上最廣泛最深刻的社會變革;確認五十六個民族成份,實現了各族人民共同當家作主、管理國家事務;建立、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實現了空前的民族大團結;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實現了民族自治地方在國家統一領導下自主管理本地區內部事務的權利;支援和幫助民族地區發展生産力,實現了少數民族群眾生産方式和生活水準的歷史性飛躍;大力發展民族地區社會文化事業,實現了少數民族群眾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的全面提高;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和人才,密切了黨同少數民族群眾的聯繫。新中國成立近六十年來,不管面對什麼樣的風險和考驗,我國始終保持了民族團結、政治安定、社會穩定。

  5.黨的民族政策,既全面考慮了我們這個多民族的統一國家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基本事實,又全面考慮了我國五十六個民族在發展水準和文化風俗上存在多樣性與差異性的基本事實;既深刻總結了我國歷史上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教訓,也積極借鑒了世界上一些國家處理民族問題的經驗教訓;既保持基本原則、基本理念的穩定性、一貫性,又隨著工作重心的轉移和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充實、不斷更新、不斷完善,因而具有歷史和現實的科學依據,具有強大生命力和感召力。我們黨的民族政策,凝聚了幾代中國共産黨人處理民族問題的智慧和心血,是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國家民族工作最可寶貴的精神財富,是我們不斷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的根本保證。

  6.嚴格執行民族政策,直接關係到黨在少數民族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直接影響到黨的民族工作的成敗,直接決定著民族之間的信任和團結。歷史經驗證明,我國的民族關係和民族團結,只有在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得以真正搞好和切實加強;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也只有在搞好民族關係、加強民族團結的基礎上,才能得到真正的貫徹執行。凡是民族政策執行得好的時候,民族關係就健康發展,民族團結就不斷鞏固;凡是民族政策執行得不好的時候,民族關係就遭遇波折,民族團結就受到破壞。

  三、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基本內容

  7.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産黨章程》明確規定的處理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體現了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體現了黨的根本宗旨。我們黨堅持這些基本原則,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

  8.民族平等,是黨的民族政策的基石。在我國,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論人口多少,居住地域大小,經濟發展程度如何,語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風俗習慣是否相同,社會地位一律平等,享受相同的權利,承擔相同的義務。漢族和少數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數民族之間也一律平等;任何民族都沒有特權,任何民族的權利也沒有被限制;民族平等不僅包括政治、法律上的平等,而且包括經濟、文化各個方面的平等。

  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民族平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各民族都有平等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各少數民族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都有適當名額的代表,至少有代表一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等重要會議,都提供有關民族語言文字的文件或語言翻譯。少數民族有權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和辯護。國家保障少數民族公民在受教育、就業等方面的平等權利。各少數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風俗習慣的自由。

  為照顧少數民族在飲食、喪葬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國家專門作出了相關的規定。為防止發生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問題,黨和政府對新聞、出版、文藝、學術研究等有關單位和從業人員提出明確的要求。刑法專門設有“非法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對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可以進行刑事處罰。為保障少數民族歡度本民族節日的權利,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關少數民族的習慣規定放假辦法;少數民族職工參加本民族重大節日活動,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放假,並照發工資。國家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對於保障民族平等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風俗習慣是構成民族特點和民族差異的重要標誌,尊重民族風俗習慣,就是尊重民族感情;尊重民族感情,必須尊重民族風俗習慣。風俗習慣的保持或改革,都應該由本民族成員自己去決定,別的民族和個人不得干預,更不能以行政命令強迫改革。

  9.民族團結,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重大原則。加強民族團結,就是要搞好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黨和國家採取各種有力措施,不斷加強各民族的大團結。大力加強“三個離不開”的宣傳教育,全面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依法保障城。市和散居少數民族群眾的正當權益,加強對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充分發揮少數民族幹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協調民族關係、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堅持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的原則,妥善處理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我國現階段民族之間的矛盾和影響民族團結的問題基本上屬於人民內部矛盾,處理這類矛盾和問題,必須講原則、講法制、講政策、講策略。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什麼問題就按什麼問題處理。建立健全處理影響民族團結問題的長效機制,努力把各類突發事件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和抵制國際敵對勢力打著“民族”、“宗教”、“人權”等旗號對我國進行的西化、分化活動,必須嚴密防範和堅決打擊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通過各種手段對我國進行的滲透、破壞活動。

  10.民族區域自治,是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集中統一領導下,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建立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目前,我國已建立一百五十五個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五個自治區、三十個自治州、一百二十個自治縣。此外,還建立了一千一百七十三個民族鄉,作為民族區域自治的重要補充形式。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必須保證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制定有關決議、決定、命令時,要適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實際,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特點和需要;要充分尊重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執行或停止執行的權利,並給予積極的指導和幫助;要按照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要求,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具體措施和辦法。與此同時,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證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在本地的貫徹執行,又要從實際出發,切實行使好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自治權。

  11.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是我們黨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場。要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千方百計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既要投人更多的資金,又要給予更優惠的政策;既要幫助他們把經濟搞上去,又要幫助他們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既要繼續發揮中央政府的主導作用,又要堅持抓好各地區各部門的對口支援。通過各方面的努力,不斷提高各族群眾的生活水準,不斷提高各民族的整體素質。

  為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黨和國家制定出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國家在基礎設施建設上對民族地區傾斜。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其他專項建設資金和政策性銀行貸款適當增加用於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國家安排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民族地區承擔配套資金的,適當降低配套資金比例;對民族地區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免除配套資金。國家在財政、金融政策上對民族地區傾斜。上級財政支援民族地區財政保證黨政機關正常運轉、財政供養人員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和基礎教育正常經費支出。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實行流動資金貸款優惠利率、技術改造貸款財政貼息和稅收減免等三項照顧政策。

  國家建立保障民族地區合理利益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對在建立自然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和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作出貢獻的民族地區給予合理補償。在民族地區開發資源時,給予配套産業、社會服務業、勞動用工等方面的照顧。國家在扶貧政策上對民族地區給予傾斜。優先把特困民族地區貧困村納人國家整村推進的扶貧開發規劃,對缺乏基本生存條件地區貧困民族群眾實施易地搬遷。國家實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興邊富民行動、少數民族事業等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專項規劃。

  國家支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興辦民族院校和民族中小學,開展“雙語”教學,在內地舉辦各種民族班、預科班,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訓計劃。國家支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事業發展,設立專門的民族文化工作機構,對民族地區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文化事業實行經費單列,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工程”、“文化資源共用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萬村書庫”等,扶持傳統通用的民族語文資訊化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翻譯,保護少數民族文化遺産,整理、出版少數民族古籍。

  國家支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對民族地區地方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經費投人予以傾斜,在自治區和一些少數民族較多的省舉辦醫學院校或開辦民族班,組織對民族地區衛生骨幹隊伍的對口支援培訓,扶持民族醫藥的基地建設、隊伍建設和開發利用。國家在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時對少數民族適當放寬要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行計劃生育的辦法。

  12.少數民族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繫少數民族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是解決民族問題的關鍵,是管根本、管長遠的大事。對少數民族幹部,要大力培養、大膽選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加強對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管理,選拔大批優秀少數民族幹部擔任各級領導職務。要在民族地區廣大幹部中深人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使愛國主義牢牢紮根在各族幹部心中,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增強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對於在艱苦邊遠地區和條件困難地區工作的各族幹部,給予更多的關心,注意培養通曉本地民族語言文字的漢族幹部。民族地區各族幹部都要相互學習、彼此尊重、充分信任、密切合作,共同為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

  四、把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落到實處

  13.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群眾性很強,涉及全局、關係長遠的重要工作。要廣泛深人地開展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既要教育少數民族,更要教育漢族;既要教育群眾,更要教育幹部;既要教育一般幹部,更要教育領導幹部。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群眾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民族理論、民族基本知識,掌握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不斷增強法律政策觀念,不斷增強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自覺性,不斷增強維護民族團結的責任感。

  14.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體現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社會各行各業都要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各類生産經營者,交通、賓館、飯店、商店等窗口服務行業,以及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城市管理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要遵守法律法規有關保障民族平等的規定,對各民族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不得生産經營含有歧視、侮辱少數民族的産品,不得拒載、拒住、拒餐、拒售,不得針對少數民族學生增加錄取條件、提高錄取標準,不得歧視少數民族群眾,防止出現傷害民族感情、損害民族團結的情況。

  15.要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宣傳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少數民族生産生活的關懷,宣傳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先進典型及其感人事跡,運用各種方式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各民族相互信任、緊密團結、互幫互學、共同發展進步的良好風尚,不斷鞏固和發展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

                               中共中央宣傳部
                                國家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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