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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十條措施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災區市場秩序

2008-06-05 10:21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編輯:張方翼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提出十條措施
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 切實維護地震災區市場秩序

  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切實維護地震災區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努力維護地震災區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切實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災區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通知》提出十條措施:

  嚴厲查處違法經營,切實維護市場秩序。要以食品、農産品、建材、成品油、農資等為重點,依法嚴厲打擊欺行霸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認真查處借災區重建之名進行強制交易、強制服務、濫收費用和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保障災區群眾食品消費安全。要針對災區食品安全的不同階段、區域和特點,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防範的重點,加大對抗震救災物資捐贈點和災民集中安置點的食品安全檢查力度,開展創建抗震救災食品安全示範店活動,推行食品安全承諾等自律制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

  加強商品品質監測,引導群眾科學消費。要緊緊圍繞災民生活必需品如口罩、電筒等品種,特別是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米、面、油、飲用水、方便食品等品種,堅持定向監測、跟蹤監測和快速檢測相結合,有針對性地開展商品品質監測,尤其做好利用快速檢測車、檢測箱進行的食品品質快速檢測,及時公佈檢測資訊,引導災區群眾消費。

  加大市場疫情防控力度,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要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大市場巡查頻度,全面落實市場開辦單位責任制,防止染疫、病死和檢疫不合格畜禽産品及其製品流入市場,從嚴從重打擊銷售染疫、病死和檢疫不合格畜禽産品及其製品的行為,切實防止疫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要強化流通環節農資品質監測,及時公佈檢測結果,發佈農資消費提示警示;集中執法力量,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加大宣傳力度,深入災區向農民宣傳農資識假辨假知識,提高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和維權能力;在災區設立“紅盾護農”流動投訴站,方便農民就近申訴舉報,及時調解農資消費糾紛,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災區穩定。

  加強廢舊金屬收購點管理,嚴厲打擊違法收購行為。對違法收購救災物資及油氣田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及各類公共設施等生産性廢舊金屬的,要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加大流通流域建材品質監管力度,保障建材市場安全。要以災區重建必需的水泥、鋼筋等建材為重點,集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建材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建材品質的監測,按照有關規定公佈監測資訊,有效防範不合格建材流入災區市場。要督促災區所有經銷建材的企業,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保證進貨來源合法,嚴防假冒偽劣建材流入災區。

  加快災區12315網路恢復重建工作,及時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要加快12315進災區,特別是進災民集中安置點和醫院等場所的推進步伐,及時受理和處理受災群眾的申訴和舉報,盡可能將消費糾紛解決在萌芽和初發狀態,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廣告監測和檢查,切實維護廣告市場秩序。重點加強對災後救助和災後重建工作中涉及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服務、消毒用品、防疫用品、食品以及建材、機械等商品、服務廣告的監管,嚴禁利用各種媒介和形式借災後重建的名義發佈推銷商品、服務的廣告,規範相關公益廣告內容,有效維護廣告發佈秩序,嚴厲查處擾亂社會秩序的虛假違法廣告。支援、指導廣告行業協會積極組織會員單位創作發佈主題公益廣告作品,營造萬眾一心、眾志成城、重建家園的良好社會氛圍。

  嚴厲打擊傳銷活動,防止傳銷向災區蔓延。要進一步組織四川和周邊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開展區域執法協作,並與公安機關開展聯合行動,集中力量查辦傳銷大要案件。要加強宣傳引導,防止傳銷向災區蔓延,防止災區群眾被騙參與傳銷,切實維護災區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通知》強調,各地特別是地震災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維護災區市場秩序作為當前市場監管的重要任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特別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辦,依法從快、從嚴查處擾亂災區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盡職盡責為災區恢復重建和保障群眾生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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